教育部昨天公佈《關於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編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對今年高等教育招生計劃管理工作進行部署。根據通知中發佈的2017編報高考招生計劃,今年江蘇計劃招生372800人,其中本科計劃194800人,高職專科178000人。教育部要求,確保各地高考錄取率不能降低。
通知中還要求,進一步促進高等教育區域和城鄉入學機會公平。今年國家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共安排28.7萬人,其中本科16.7萬人、高職(專科)12.0萬人。繼續實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的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其中國家專項計劃招生規模安排6.3萬人、地方專項計劃招生規模原則上比2016年增加10%以上、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規模不少於有關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規模的2%。
今年各地、各部門所屬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與國家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國家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國家專項計劃)分列下達。中央部委所屬高校和地方重點建設高校要統籌做好普通本專科和研究生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原則上不得減少本科招生計劃。各地、各部門要嚴格執行教育部核定的本科招生計劃和報教育部備案的高職專科的招生計劃,不得超計劃招生。
為加強規範,通知還要求,各地要繼續調減成人高校和分校辦學點舉辦普通高等教育的校數和規模,各類成人高校和廣播電視大學不得挂靠舉辦普通高等學歷教育。高等學校不得借聯合辦學的名義,擅自設立各類分校或校外辦學點。嚴禁中等學校舉辦高等教育、專科層次院校舉辦本科層次教育。對招生辦學行為不規範和辦學條件達不到規定要求的學校,主管部門要堅決調減招生規模,情況嚴重的要暫停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