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未按規定在樓盤建設雨水收集系統,南京一家房企收到10萬元“罰單”。昨日,南京水務局官網“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示專欄”發出第60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明發集團南京瑞業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未按規定在規劃用地二萬平方米以上新建築物建設雨水收集利用系統,根據《南京市城市供水和節約用水管理條例》第五十條,罰款人民幣10萬元整。
樓盤因不按規定建設雨水收集系統而被罰,此前鮮少聽聞。之前南京一批樓盤已建設雨水收集系統,像河西的銀城西堤國際,整個社區被道路自然劃分為6個組團,每個組團均設計雨水收集系統,用於綠化、景觀水補水,而晴天則利用雨水處理設備對景觀水進行循環處理。如此,既生態又環保,極大節約了水資源。
雨水收集為我省所倡導,《江蘇省節約用水條例》《江蘇省城鄉供水管理條例》和《南京市城市供水和節約用水管理條例》等法規中,均有關於“規劃用地面積二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築物應當配套建設雨水收集利用系統”的規定。
南京前不久已入選國家首批城市設計試點城市,城市設計試點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進行海綿城市建設,即澇時能吸水、旱時能吐水,整個城市將成為一塊“大海綿”。重點建設區域在江北新區、江心洲、南部新城等,雨水收集工程又是海綿城市建設中的重點工程,對生態城市規劃建設起著重要的作用。海綿城市建設不是推倒重建,而是對整個城市規劃作出合理調整,使其符合可持續發展規律。從這個意義來説,對一家樓盤未按規定建設雨水收集系統進行處罰,背後實則釋放出南京海綿城市建設的決心。而在此前,當地供節水管理部門已開展過雨水收集利用系統建設情況專項執法檢查。 (汪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