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南京市人社局下發《關於調整職工生育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生育的住院結算指標上調;到二級以下定點醫院生孩子,符合規定範圍內的費用全報銷。這也意味著今後生孩子將享受更多實惠。
通知明確,調整參保職工生育的個人自付比例。參保職工在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持社會保障卡住院分娩,發生的符合生育保險支付範圍和標準的醫療費用,在二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由生育保險基金全額支付,個人不負擔;在三級定點醫療機構,順産4001元、助娩産4501元、剖宮産6001元及以上的部分,個人自付比例由30%調整為25%,順産4001元、助娩産4501元、剖宮産6001元以下的部分,個人自付比例不變。 同時,提高分娩的住院結算指標。順産、助娩産、剖宮産在原來基礎上分別提高200元、100元、300元。
對於分娩合併傳染性疾病在南京市定點傳染病醫院生育的,考慮傳染性疾病的額外醫療費用,順産在上述調標基礎上再提高200元,助娩産、剖宮産再提高400元。
南京還提高了計劃生育的住院結算指標。其中,早期妊娠流産、稽留流産的三級、二級、一級醫療機構住院結算指標,在原來基礎上分別提高200元、100元、100元,中期妊娠流産在原來基礎上統一提高500元。參保職工因妊娠流引産住院發生低頻並發癥的,按項目結算,具體病種同分娩的低頻並發癥病種。
據悉,個人自付比例調整自2017年5月1日起執行, 住院結算指標從本年度起執行。(項鳳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