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全省多地大膽探索容錯糾錯機制為幹部幹事創業護航 為敢想者“開綠燈” 為敢幹者“兜底線”
“兩聚一高”偉大實踐時不我待,需要一大批幹部心無旁騖、實幹爭先。在江蘇,已有不少市、縣(市、區)和單位在容錯糾錯上先行探索,用機制讓改革創新者輕裝上陣,實幹擔當。
不讓“領頭羊”成“替罪羊”
村幹部違規把集體資金借給他人,紀委調查後卻沒有給予紀律處分,這麼一件不合常理的事,在泰州的幹部群眾中引發熱議。
事情發生在泰興市根思鄉井坔村。當地引進的種糧大戶張寶枝因流轉資金暫時短缺,沒能及時足額支付土地租金,部分村民不讓他收割小麥,並找到村幹部。3名村幹部商議後認為,如不及時收割,將造成較大經濟損失,到時農戶租金更難給付。他們緊急商定以張寶枝種植的農作物為抵押擔保,從村農機專業合作社賬上借款8萬元給他應急。後來張歸還全部借款,3名村幹部支付700元利息損失。
當地紀委根據調查核實情況及3名村幹部的申請,啟動容錯糾錯程式,並召開聽證會。經鄉黨委集體研究,認為3人違反農機合作社章程規定將集體資金借給他人的錯誤事實,符合《泰州市鼓勵改革創新激勵幹事創業容錯糾錯實施辦法》規定,決定予以容錯免責。
泰州市啟動容錯糾錯機制以來已有6批8人被免責,依據的正是“容錯糾錯機制”。去年泰州市委出臺容錯糾錯實施辦法,明確“有錯必糾、立行立改”等5條原則,確保“有底線”;界定“在落實黨委、政府重要決策、重點工作和重大項目中,因大膽履職、大力推進出現一定失誤或引發矛盾”的14種具體情形,確保“可對照”;並設定6項流程,力求“容能容的錯”“免該免的責”。
“我們要用制度讓改革創新者‘輕裝上陣’,不讓‘領頭羊’成為‘替罪羊’。”泰州市委領導説。
為改革創新留出空間
隨著改革進入深水區和攻堅期,改革面對的阻力和困難日漸增大。處在改革開放前沿的張家港更是率先遇到不少新情況、新問題。
解決新問題,難免會出現不可預見的失誤和錯誤。為讓幹部安神定心,張家港推出“建立容錯免責機制”“改進績效考核方式”“創新幹部管理模式”等舉措,客觀分析幹部幹事創業中出現的問題,包容改革探索的“無心之失”,為敢想者“開綠燈”,為敢幹者“兜底線”。
張家港列出“現行法律法規和上級沒有明令禁止,符合黨和國家大政方針,符合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等6項免責前置條件,幹部只要不觸碰“紅線”,都可遵循“一事一議”原則申請免責,經審核、認定、報備等程式後,在追究黨紀政紀責任、幹部考核評價等方面免予或從輕、減輕處理處分。
今年3月,張家港某部門負責人分管的一名下屬在淘汰落後産能工作中因違法被查處。按慣例,這名負責人也負有相應責任。考慮他並未參與其中,沒謀取私利,且淘汰落後産能是市委重點工作,時間緊、任務重,他在分管該項工作期間大膽推進,事後也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追回全部損失,並牽頭完善規章制度,避免類似情況的再次發生,紀檢部門按容錯免責規定,對其只進行誡勉談話。
為幹部幹事創業全方位保駕護航,張家港建立健全“重大改革創新風險備案機制、澄清保護機制、職能部門協作機制、防錯糾錯機制、為官不為問責機制”5項容錯免責配套機制,建立防錯、審錯、容錯、糾錯的全過程鏈條。
“容錯機制得到各級幹部的熱烈響應。現在幹部言必談幹事、言必談創新、言必談擔當的更多了,幹部隊伍的整體執行力有了新的提升。”張家港市委組織部副部長成家武説。
樹立“重用擔當者”鮮明導向
容錯免責歸根結底是為糾正偏差,最大限度調動廣大幹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不少地方在實施這一機制時,積極把容錯與糾錯相結合,對失誤的幹部給機會,卸下幹部幹事創業的思想包袱,增強幹事創業的信心。
2015年,金湖縣科技局黨組研究決定,在某項省級科技項目申報中,簡化審核流程,使企業在較短時間內獲得省級資助,但負責人在次年面臨追責。收到其免責申請後,金湖縣委啟動容錯機制,查實申報流程的確簡化,但主觀上以支持高校創新成果轉化、企業創業投産為目的,並無徇私舞弊行為,適用四種免責情形中“對審批流程和操作環節進行簡化優化,有利於服務提質、辦事提效”,免除相關人員責任。
“容錯機制明確鼓勵什麼、保護什麼,把例外情況和容錯邊界以法律化和制度化的方式確定下來,從制度上給我們提供更大的改革、創新空間。” 江蘇揚子江國際冶金工業園黨工委書記、錦豐鎮黨委書記常徵説。
一位長期在基層工作的縣委領導説,當前基層最缺的正是“在推進改革和體制機制創新中積極探索、先行先試”,“在推動重大項目、重點工作中履職盡責、攻堅克難”,“在化解矛盾糾紛、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中主動擔責、積極作為”的好幹部。上級要為他們擔當,而且還要把他們重用起來。
本報記者 趙曉勇 李仲勳 鬱 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