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南京近兩萬高校畢業生領取租房補貼一年發放5700多萬元
在江蘇南京工作且符合一定條件的畢業生,每人每月可申領600元至1000元不等的租房補貼,《南京市發放高校畢業生住房租賃補貼實施辦法》去年7月1日起施行。江蘇南京日報記者昨天從南京市就管中心了解到,一年來,南京全市申請高校畢業生住房租賃補貼2.1萬多人,1.9萬多人通過審核,領取補貼5700多萬元。
傅秀是江蘇南京溧水人,2015年畢業于四川傳媒學院,目前在江蘇南京一家報社工作。“我在報社附近和別人合租的房子,兩室一廳,自己一間,每月1200元。”傅秀告訴南京日報記者,去年得知江蘇南京出臺高校畢業生住房租賃補貼政策後,她就申請了,目前每月可獲得600元租房補貼,“相當於減輕了我租房的一半負擔,對於剛畢業的大學生來説,真是個大利好。”
南京日報記者了解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學人員)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畢業生;畢業2年內在江蘇省南京市納稅的各類企業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就業且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或在寧自主創業,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具有本市戶籍且住房困難或者非本市戶籍在寧無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凡同時具備以上3種條件,均可申請租房補貼。補貼標準為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碩士每人每月800元、學士和技師每人每月600元(實際租金低於補貼標準的,按實際租金補貼)。補貼期限累計不超過24個月。
“住房租賃補貼是按月申請,按季度發放,截至目前,已發放3個季度,第四批目前正在審核中,預計本月底公佈。”江蘇省南京市就管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因為一些申請細節沒注意,前3批還是有約3000人審核未通過。比如,房屋租賃合同要求一人一合同,對應的租金髮票則是一人一票,共用的合租合同或租金髮票,審核結果會不通過;畢業2年內是指申報時間為距畢業證書籤發時間兩年內,比如,申請人的畢業證書上註明的是2015年7月1日畢業的,那麼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都可以申請。
為了便於高校畢業生更便捷地申請住房租賃補貼,相關部門特別製作了“高校畢業生住房租賃補貼問答(2017版)”。南京日報記者看到,這份租賃補貼問答一共15條,包括補貼發放起始時間如何確定、住房情況如何認定等等,看起來一目了然。
住房租賃補貼問答
●住房租賃補貼申請審核通過的,續發期間需不需要再申請?
答:不需再申請,符合補貼條件即按月補助、按季發放。
●補貼續發期間,何種情況需要變更?
答:在續發期間,申請人就業、創業單位不變,但租房合同或租金支付出現下列變動的,應在當月審核結果發佈後及時通過原申報系統變更相關信息,並上傳提交相關變動的房屋租賃合同和租金髮票:
1、租住房地址變更,新簽住房租賃合同、支付租金的;
2、住房租賃合同或租金支付期滿,續簽租賃合同或續交租金的。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須重新提出補貼申請?
答:1、申請人勞動合同終止、解除,或變更就業單位的;
2、申請人創業實體依法破産、登出,或在其他單位就業的;
3、申請人住房租賃補貼申請審核不通過,或在續發期間不符合補貼條件停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