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房産交易和不動産登記可同時辦
7月12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官方網站發佈“關於商品房交易與不動産登記一體化辦理的解讀”,就市民關心的“什麼是一體化辦理”、“如何辦理”等進行了答疑解惑。
什麼是一體化辦理?
為將信息便民惠民落到實處,由南京市相關部門運用“互聯網+政務服務”技術手段,通過強化部門間聯審聯辦和信息共享,研發並推出房産交易與不動産登記一體化網上辦理平臺。商品房交易與不動産登記涉及測繪配圖、交易備案、稅費繳納、不動産登記等多個事項,當事人需要多次取號、多次排隊、多個窗口辦理,材料需要重復提交。實行一體化辦理後,採取“一次取號、一窗受理、集成辦理、網上繳費、快遞送達”的方式,只需跑一次腿、排一次隊、交一套材料,一鍵繳費後靜候快遞上門。
何時在何地辦理?
2017年6月9日起,南京市主城六區(玄武、秦淮、建鄴、鼓樓、棲霞、雨花臺)範圍內的商品房交易與不動産登記事項,可在市政務服務中心二樓A4廳(江東中路265號)一窗式綜合辦理。
一體化辦理應符合哪些條件?
個人購買商品房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申請商品房交易與不動産登記一體化辦理:
(1)已辦理商品房合同網簽,商品房竣工交付後,房地産開發企業已通知購房人辦理交易備案和産權證書,並且相關申請材料已準備齊全;
(2)已取得購房全款發票,且無需享受拆遷購房的契稅減免政策;
(3)已下載並實名註冊“我的南京”手機APP,並開通“大額專用賬戶”服務功能。
一體化辦理有哪些程式?
按規定,當事人持相關材料按以下步驟辦理:
(1)憑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自助取號;
(2)叫號後,至綜合受理窗口申請辦理,並提供南京市域範圍內的郵寄地址(一套房屋只可指定一個郵寄地址),符合受理條件的當場領取《房産交易與不動産登記受理單》;
(3)申請人本人(多個申請人的,由其中之一)在“我的南京”手機APP中點擊進入“南京房産”或“不動産登記”,在“備案登記”的“辦件進度”頁面中的“繳費”模組,點擊“支付”按鈕,及時付清相關稅費(含:配圖費、物業維修資金、契稅、印花稅、登記費、工本費),如支付不及時,後續流程將無法繼續辦理,影響領證;
(4)待EMS送證上門後,須由不動産權利人本人出示居民身份證,以及受理單原件或“我的南京”APP 中的驗證二維碼,經快遞人員核對證件並掃碼驗證通過後,收取證書和相關票據,清點無誤後在“我的南京”APP裏確認收件,不得由代理人代為領證。
(5)當事人可通過“我的南京”手機APP實時查看辦理進度和狀態,實現網上繳費,查閱EMS遞送的相關信息。
辦理的申請材料有哪些?
當事人應提供以下申請材料的原件:
(1)房産交易與不動産登記申請表,或不動産登記申請表,或房屋權屬登記申請書(窗口收取);
(2)申請人身份證明(窗口驗證後退還);
(3)戶口簿(窗口驗證後退還);
(4)婚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或相關生效的法律文書) (窗口驗證後退還);
(5)不動産轉移登記聯繫單,或不動産權證書,或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地分攤轉讓一覽表或土地分割轉讓證)和房屋所有權證(或商品房初始登記證明)(窗口收取);
(6)商品房預售合同(經備案的合同正本),或商品房現售合同(正本),或預告登記核發的《不動産登記證明》(窗口收取);
(7)有按揭且在2016年10月8日前已辦理抵押權預告登記的還應同時提供(窗口收取):主債權合同、抵押合同、抵押權登記申請表和銀行的授權委託書;
(8)房屋分層分戶圖(窗口收取,現售商品房無需提供);
(9)購房全款發票(窗口驗證後退還);
(10)出示電子購房證明(涉及限購政策的)。
如委託他人辦理的,還應提供授權委託書(窗口收取)和代理人身份證(窗口驗證)。隨著信息共享水準的提升和軟體的升級,今後將逐步減少實體材料的提交,屆時將及時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