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將違法車輛信息納入布控系統,一旦露面平臺自動報警 僅過20天,四成高違車落網
江蘇省公安廳交警總隊昨宣佈,20天前公佈的江蘇全省65輛高違車,其中24輛車已被交警查獲,佔比近四成。
6月25日,江蘇省交警總隊向社會公佈全省13個地級市交通違法未處理數量排名前5、且2017年以來還有行駛軌跡的車輛,並對違法未處理記錄超過200起的車輛進行集中查處。
對於交通違法行為未處理達100起以上的車輛,各地交警部門將信息全部錄入全省機動車查緝布控系統,一旦路面前端監控攝錄這些車輛,平臺將自動報警,並將信息推送執勤民警。
牌照為蘇F2620C的黑色桑塔納牌轎車,有380起交通違法未處理記錄。交管部門研判發現,該車主要活動地點為江蘇徐州豐縣境內,江蘇南通、江蘇徐州兩地交警部門隨即開展協同查控。6月29日21時左右,該車通過徐州豐縣順河卡口時,查緝布控系統報警,並迅速將車輛信息推送到卡口執勤民警手持終端。經過一夜堅守,蹲守民警在發現駕駛員欲駕車駛離時,立即通知設卡民警攔截,該車隨後在塔南小區南側路口被查獲。目前,車輛已被依法扣留。
蘇B2GN28黑色轎車有481條交通違法記錄未處理。江蘇無錫交警部門通過研判發現該車常出入安徽阜陽地區。7月初,江蘇無錫交警部門向當地交警發出協查函。7月12日中午,安徽阜陽交警支隊指揮中心發現該車在阜陽街頭出現,民警立即行動將該車攔截。車輛駕駛人唐某稱,該車是其花低價購買的二手車,當時購買時並未過戶,而且該車早已逾期未檢。目前,該車已被依法暫扣。
據介紹,江蘇全省各級公安交警部門嚴格按照江蘇省交警總隊部署要求,對轄區範圍內有活動軌跡的高違法記錄車輛進行拉網式排查,在分析掌握車輛活動軌跡、規律之後,進行布控查截。
蘇LG3147車主為丹陽某公司,該車雖不在省廳交警總隊通報的65輛車之列,卻也有216起違法未處理記錄。鎮江交警部門通過軌跡研判,發現該車近期一直在揚中地區行駛,交警部門便衣人員在周邊小區、廠企等能停放汽車的地方巡邏、查找,最終於6月30日下午在確定區域內的某工藝品廠內發現該車,並將該車依法扣留。
同時,針對部分車主故意隱匿車輛或停止行駛活動的情況,交警部門通過軌跡分析定位、上門調查處理等方式,繼續查處高違車。
駕駛人應主動查詢違法記錄
7月16日,江蘇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在公佈65輛高違車已查獲近四成的消息時,其負責人同時對廣大駕駛員發佈重要提醒信息。
該負責人稱,《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駕駛人應當經常查詢車輛或者其本人的交通安全記錄。”也就是説,定期主動查詢車輛交通違法情況,是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或駕駛人的法定義務。近日,交警部門通過開設互聯網交通管理服務平臺、12313手機APP以及開通各市交警官方微信查詢功能等多種方式,向社會提供機動車交通違法查詢服務。
在交警對高違法記錄車輛的駕駛人調查詢問過程中,部分車主稱因為聯繫方式變更,沒有接到交警部門發出的提示短信,導致對車輛交通違法記錄不知情。《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七條明確提出:已註冊登記的機動車,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遷移或者機動車所有人姓名(單位名稱)、聯繫方式變更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備案。因聯繫方式變更未向交警部門備案,而導致接收不到違法提示,不是違法駕駛人免責的理由。
該負責人同時表示,多次違法車輛無視交通信號約束,肆意違反通行規則,對廣大交通參與者人身安全構成極大威脅。對於此類車輛的查處,江蘇省交警部門絕對不是“刮一陣風”或者“走走過場”,而是將綜合運用各種手段,堅決實行常態化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