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推進民政事業更加公平、更高品質、更有效率發展 織密保障網 促進“大民生” 落實治國理政新方略 推進“兩聚一高”新實踐
百姓的點滴小事,就是政府的民生大計。1700萬老人需要什麼樣的養老服務;20多萬困境兒童除了物質保障,還缺哪些精神關愛;如何精準回答保障誰、如何保、誰來保……這是江蘇省委“大民生”保障的新要求,是群眾的更高期盼,更是擺在江蘇民政人面前的永恒課題。
日前召開的江蘇省民政工作年中分析會上,江蘇省民政廳廳長侯學元表示,落實江蘇省委新要求,用著眼“大民生”的視野來把握百姓期盼,特別是底線民生,是民政人義不容辭的責任擔當。目前低保、養老等民生保障領域還存在區域上不平衡,條線上不均衡,服務品質不高的短板,需要保障更公平,落實更高效,執行更標準。
兜住底,紓解民生之困
日前,30名困境家庭的孩子雀躍地背上行囊,到如東青少年教育基地玩了5天4夜。這已是南通第四屆公益夏令營開營,對這些沒怎麼出過家門的孩子來説,無疑是一次令人興奮的旅行。
見微知著,一場公益夏令營的背後,是更加公平的“大民生”理念在基層的植根。今年上半年,江蘇全省農村留守兒童排查結果與去年7月比,無人監護的少了98.9%、輟學或不在學的少了37.4%、未登記戶口的少了69.9%。今年江蘇省級還安排1500萬元福彩公益金,專項支持社會組織開展留守兒童關愛保護項目。
南通市民政局局長王國平介紹,當地已為困境兒童編制了一張密密匝匝的保護網。1個微信公眾號、1個網站、1個信息處理平臺、1個QQ工作群、1個熱線電話,24小時接受社會跟蹤和反饋,5274條動態信息已分派處置。
物質保障加精神關愛,才能兜起特殊孩子的基本民生。截至6月底,南通共核查出農村留守兒童2332人,困境兒童4204人。查出一例,幫扶一例。經濟困難的329名留守兒童家庭已領取保障金;79個監護能力不足的家庭,由村(居)幹部或學校老師掛鉤聯繫,定期做記錄,掛鉤人考核合格後享受600元/人/年的補助;30名監護缺失的孩子,立即實施補充照料,替代照料監護人每月有800—1040元的補助……
一個社會的溫度,取決於“底線”的刻度。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災民、困境兒童、空巢老人等群體的基本生活,主要靠民生保障兜底。上半年,江蘇全省各級民政部門深入基層 “大走訪大落實”,江蘇省民政廳24個工作組分別蹲點一個村,對低保戶做到“戶戶到人人見”。這既是一次“民政為民、民政愛民”理念的實踐,更是對政策能否兜住底線的一次檢查和督促。
定標準,提升品質效果
南京老城南、悅華安養院的廚房窗口貼著這樣的告示:“普通長者一週食譜”“糖尿病長者一週食譜”。新華日報記者採訪當天看到,中午普通老人的午餐大葷是糖醋排骨,而糖尿病老人的菜單改成了紅燒排骨。該養老院共有5個中心廚房,助餐不僅針對機構、社區不同身體狀況的老人,還對外開放,相當於社區食堂,周邊的白領、營業員、保安經常光顧,佔到20%。
僅上半年,像這樣的標準化助餐點江蘇全省新建和在建的已達1527個,緩解了居家養老的最大難題。
民生訴求全面升級的新時期,群眾合理的期待不能忽視,現實條件的制約也不能輕視,民生事業要在尋求“最大公約數”的前提下“切好每一塊蛋糕”。江蘇省委提出的品質民生,就在於當前形勢下如何提供高水準的生活保障。毋庸置疑,高品質的民生,應該是標準化的、操作性強的。
江蘇省民政廳已與省質監局簽訂戰略合作協議,成立江蘇省民政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在已有18項江蘇民政地方標準的基礎上,去年立項4項地方標準,今年又申報了28項地方標準立項。“我們力爭在‘十三五’期間基本形成結構合理、科學實用、協調配套的民政標準體系”,在侯學元看來,尤其是養老服務需要標準化,養老服務産業發展到今天,是時候提質增效,從硬體轉向軟體,從經驗轉向標準,更加關注服務對象的滿意度。為此,江蘇省將重塑養老服務的準入、退出、監管機制;制定居家養老、機構養老、醫養融合、能力評估、教育培訓等標準,推動養老服務提質增效。
夯基礎,基層服務“不缺腿”
不管什麼樣的民生服務,最終還得靠基層執行者來確保其高效運轉。據統計,江蘇省每個民政辦直接面對的低保、五保、留守兒童、優撫對象等重點人群就有3000多人。“我們張家港錦豐鎮有18萬人口,民政工作分了8大類100多項,民政辦9個人,跑死也幹不好,群眾滿意度更不會高。”錦豐鎮分管民政工作的副鎮長張亞芳道出了基層服務的困窘。
民生的痛點就是改革的著力點。如今,該鎮已有44名民政工作人員,其中鎮民政辦9名,街道辦事處5名,30個村(社區)每村一名專職民政幹事。這麼多人還都是鎮政府的定編人員,鎮政府發基本工資,村裏發績效工資。“自從有了基層抓手,各項服務迅速一竿到底。”張亞芳説。
7月,江蘇省民政廳再次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基層民政服務能力建設的意見》。到2020年,江蘇全省基層民政能力建設要達到有機構、有人員、有經費、有條件、有能力、有制度、有成效的標準。鄉鎮(街道)民政辦必須全覆蓋,並按照“人口在5萬人以下的鄉鎮(街道),民政管理服務人員不少於3名;人口多於5萬人的鄉鎮(街道),民政管理服務人員不少於4名”的標準,足額配備鄉鎮(街道)民政專幹。
九層之臺,起于壘土,基層服務勢必作出更好的安排。今後,鄉鎮(街道)行政區域內每增加2萬人口,還將增設1個崗位,增配民政專幹。經費來源由鄉、村兩級承擔,或由政府購買服務,從根本上解決基層服務“沒有腿”“邁不開腿”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