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健全人大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制度”研討會在寧召開
8月15日至16日,中國人大制度理論研究會和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在南京聯合舉辦“健全人大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制度”研討會。來自上海、浙江、內蒙古等12個省(區、市)人大常委會負責同志、部分專家學者及江蘇省設區市的人大常委會負責同志參加會議。中國人大制度理論研究會理事長胡康生出席會議並講話,副理事長楊景宇、副理事長兼秘書長李連寧出席會議。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常務副主任史和平主持會議並講話,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公丕祥出席會議並致辭。
胡康生説,中央文件對健全人大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制度作出工作部署後,各地人大從實際出發,緊扣本地改革發展、民生領域重大事項,主動作為、積極探索,依法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工作取得重大進展。我們要深刻領會和闡釋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的重大理論意義、政治意義和實踐意義,堅持問題導向,深化有關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的研究探索,更好地發揮人大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的作用。
史和平説,要把研討會的成果運用到各級人大依法履職的實踐中去,在同級黨委的領導下,積極主動作為,不斷開拓創新,確保中央和黨委的工作部署落細落實。要緊貼人大工作實際,著力從理論與實踐的結合上,分析研究好新形勢下人大工作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努力為人大依法履職提供決策諮詢和智力支持。要深化各級人大之間工作交流,共同推動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與時俱進、完善發展。江蘇省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呂振霖作了交流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