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地方環保管理體制實施重大改革 下移執法重心 上收監察職能
《江蘇省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近日出臺,就相關改革給出具體對策,旨在加快解決現行地方環保管理體制存在的突出問題。
《方案》提出,把堅持問題導向、強化履職盡責、確保順暢高效、加強統籌協調和積極穩妥推進作為實施改革的基本原則,強化各級黨委和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的環保責任、調整環境保護管理體制、加強環保機構和隊伍建設、建立健全高效協調的運行機制、確保新老體系平穩過渡,是推行改革的主要任務。
《方案》強調,改革要與江蘇省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相協調,與江蘇省生態環境管理制度改革試點相聯動,與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相銜接;要建立健全環保責任體系,使各級黨委、政府對本地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及環境品質負總責。要求調整市縣兩級環保機構管理體制和環境監測管理體制,加強市縣兩級環境執法工作,下移江蘇省環境執法重心,同時上收市縣兩級環保部門環境監察職能,由江蘇省級環保部門統一行使,各地生態環境品質監測、調查評價和考核也改由江蘇省環保部門統一負責,強化江蘇省環保廳在環境監察、監測中的領導地位。
《方案》還要求,通過加強環保機構規範化建設、環保能力建設以及在縣(市、區)環保局批准分設黨組,凝聚省級統籌、強化環保機構及環保隊伍建設;通過完善環境保護議事協調機制、加強跨區域流域環境管理、優化各級環保部門與各地相關部門協作、實施環境監測執法信息共享,升級省市縣三級環境信息網絡,建立健全高效協調的運行機制;通過做好人員轉化工作、妥善處理資産債務、調整經費保障渠道,確保改革期新老體系平穩過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