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蘇省人社廳發佈《關於失業保險支持參保職工提升職業技能有關問題的通知》,凡是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及以上的參保職工,可憑2017年起獲得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申領技能提升補貼。
按照通知,補貼標準為,職工取得初級(五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一般不超過1000元;職工取得中級(四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一般不超過1500元;職工取得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一般不超過2000元。納入當地急需緊缺職業(工種)目錄的,補貼標準可在培訓鑒定成本範圍內適當上浮,最高不超過30%。
申領程式為,職工在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登錄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jshrss.gov.cn)或江蘇人社微信公眾號技能提升補貼申報專欄,查找到本人目前失業保險參保地區,點擊技能提升補貼申報系統,如實填寫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碼、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編號、社會保障卡(或銀行卡)號等信息,提交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網上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