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出租汽車運價改革聽證會上“聽證團”各抒己見 普遍支持建立政府指導價制度
南京市市域巡遊出租汽車運價改革聽證會9月6日上午舉行,由消費者、經營者、專家學者、南京市人大代表、南京市政協委員等組成的21人“聽證團”各抒己見,普遍支持運價改革,建立巡遊出租汽車運價政府指導價制度。
“2007年7月以來,南京市建立實施的出租汽車‘油運聯動’機制,已不適應近幾年出租汽車大部分使用車用天然氣為燃料的實際情況,目前執行的作為與政府定價管理方式相配套的油運聯動機制,應同步改革。”南京市物價局相關人士表示。
根據運價改革方案,南京市將建立巡遊出租汽車運價政府指導價制度,即政府制定發佈基準運價(包括起步基準價/起步里程、車公里基準價)和浮動幅度,並將燃油附加費併入政府指導價範圍內,不再單獨建立巡遊出租汽車運價與燃料價格聯動機制。
巡遊出租汽車運營企業可在基準運價的基礎上,綜合考慮市場供需、運營成本、交通狀況、服務品質、居民收入和駕駛員水準等因素,在浮動幅度範圍內,確定巡遊出租汽車實際執行運價(包括起步價/起步里程、車公里價),報市價格主管部門備案後執行。
此外,還將實施全天候全程雙計費、交通高峰時段差異化定價。方案擬將現行的早晚交通高峰雙計費調整為全天候雙計費,並實施交通高峰時段差異化定價,即當巡遊出租汽車行駛速度在12公里/小時(含)以下(包括停駛)時,全天分時段差異化計時收取低速行駛費。
按照政府指導價制度,現行的運價結構將進行調整,給出了兩套方案。方案一:在現行起步價基礎上,將運價外的2元燃油附加費併入起步價,起步基準價為11元,起步里程和車公里價不變,浮動幅度為20%。方案二:將現行的起步價增加1元,將運價外的2元燃油附加費併入起步價,起步基準價為12元,起步里程和車公里價不變,浮動幅度為20%。
方案還將現行的夜間服務費0.3元/公里(23:00至次日5:00),調整為按實際執行車公里價的20%收取。
“我們將認真研究吸收每位聽證會參加人和社會各界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完善改革方案。並將本次聽證會的聽證記錄和報告上報市政府,供研究決策。”南京市物價局副局長徐衛華説,最快年底前,運價改革就將“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