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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立行立改辦結國家海洋督察交辦件

2017-09-07 09:24:50    來源:新華日報     編輯:羅毅     責編:石麗敏    

  原標題:我省立行立改辦結國家海洋督察交辦件

  《新華日報》記者9月6日獲悉,8月26日至今,國家海洋督察(第三組)共交辦江蘇省7件舉報件,目前均已辦結,並由江蘇省政府辦公廳將調查核實情況反饋國家海洋督察(第三組)。國家海洋督察組對江蘇省立行立改情況表示滿意,認為部分交辦件雖不屬於此次海洋督察受理範圍,但江蘇省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能夠立查、立辦,並做好與舉報人的溝通,群眾滿意度較高。

  國家海洋督察(第三組)交辦江蘇省的7件舉報件,涉及粉塵污染、河流排污入海、未經審批圍填海、“絕戶網”非法捕撈、海域使用權證書續期等問題。交辦的首起舉報件——某水泥廠粉塵污染的調查核實情況,《新華日報》8月31日以《我省迅速核查首起海洋督察信訪舉報件》予以報道。

  關於“小洋口閘和北淩河閘黑臭河流入海”問題,南通市迅速組織如東、海安兩縣政府及相關部門開展現場核查。經兩次現場察看,小洋口閘內水質觀感正常,無異味;北淩河閘河水較清,無異味。兩縣政府將以推進“河長制”以及江蘇省“263”專項行動為抓手,按照整治黑臭水體、治理面源污染的總體要求,加大河道整治力度和違法排污查處力度,確保水質達標。

  關於“某養殖有限公司疑似未經審批圍填海和某風電項目在養殖海域打樁造成海洋環境污染”問題,如東縣主要領導第一時間批示相關部門調查處理。經核實,舉報某養殖有限公司疑似未經審批圍填海所涉海域,位於如東洋口旅遊經濟開發區區域建設用海範圍,其中涉及某養殖有限公司管理的1.1萬畝海域。該區域建設用海的圍填海工程于2013年2月18日開始施工,中國海監如東縣大隊于2013年2月22日以未經海洋環境影響評價核準立案查處,同年6月27日作出罰款12.5萬元的行政處罰。之後,該區域建設用海規劃2014年7月獲得國家海洋局批復;舉報某風電項目打樁造成海洋環境污染事項,經核實,未發現其對周邊海域環境造成污染,也未接到養殖戶的舉報,但該項目未經審批即開工建設,今年3月30日已由中國海監如東縣大隊立案,現正在辦理之中。

  關於“贛榆區漁民使用‘絕戶網’非法捕撈”問題,連雲港市贛榆區組織海洋與漁業局執法人員開展海上、港口拉網式核查,未發現使用“絕戶網”非法捕撈情況;關於“海域使用權證書到期未予辦理續期”問題,經贛榆區政府核實,舉報人于2012年依法取得了海域使用權證書,有效期屆滿前海洋部門依法受理了續期申請,因蘇魯海域勘界問題未定,在國家海域動態監視監測管理系統無法配號,故無法辦理續期手續。

  關於“繡針河周圍化工園區往河流排污和繡針河口違法填海”問題,經贛榆區調查,舉報反映的是柘汪臨港産業區,該園區區域環評于2007年3月獲江蘇省環保廳批復,2010年7月,連雲港市政府批復為化工集中區。目前,該園區環保設施完善,建有污水處理廠一座,配套21公里污水管網,新建的污水“明管輸送、一企一管”工程已基本完工,將於9月底投入運行。園區所有企業污水經預處理後進入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後排污無名河,未發現排入繡針河現象;關於繡針河口違法填海事項,經調查,為某水産養殖公司實施的圍填海工程,該公司于去年6月6日取得海域使用權證書並實施圍填海工程,今年4月20日區海洋與漁業局執法人員在例行檢查時發現該公司超面積填海約1.198公頃,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並予立案查處,現正在調查處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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