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報》記者9月15日從江蘇省人社廳獲悉,2011年太倉市在全國率先推出“大病住院再保險”方案,隨後在全國推廣。2013年至2016年年底,江蘇全省城鄉大病保險基金支出累計達40.1億元,受益人數累計達108.26萬人。2017年上半年,江蘇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基金支出6.36億元,受益人數15.16萬人。江蘇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準,緩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
20種重大疾病按病種付費
2015年,江蘇各統籌地區全部啟動實施大病保險,實現對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的全覆蓋。同時,對肺癌、終末期腎病等20種重大疾病實行按病種付費,進一步擴大大病患者受益面。大病保險保障的是參保人員經基本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的住院和門診特殊病種的合規醫療費用。各地一般以上一年度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民人均純收入的50%左右設置大病保險支付起付標準,起付標準以上按醫療費用高低分段確定支付比例,原則上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不設最高支付限額,大病保險實際支付比例達50%以上。
據了解,重大疾病患者全部實行即時結報。參保患者醫療救治時不受醫療保險“三個目錄”限制。
大病保險最高補償75萬元
大病保險實施以來,社會反映良好。2013年以來至2016年年底,江蘇全省城鄉大病保險基金支出累計達40.1億元,受益人數累計達108.26萬人,人均獲得補償4439元,最高獲補償達75萬元。也就是説,如果一個普通人患了大病看病花了百萬元,通過醫保報銷和大病保險支付外,可能自費部分只需要支付幾萬元,大大減輕了壓力。
2017年上半年,江蘇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基金支出6.36億元,受益人數15.16萬人。大病保險參保患者政策範圍內醫療費用報銷比例平均提高約10個百分點;2010年至2016年,江蘇省20種重大疾病已經累計補償49.65億元,受益人數58.37萬人,切實減輕了重特大疾病參保患者醫療費用負擔。
2-3年統一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據了解,江蘇下一步將加快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整合,用2-3年的時間統一城鄉居民醫保待遇水準,城鄉居民醫保政策範圍內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穩定在75%左右,增強困難群體獲得感。出臺《關於做好建檔立卡低收入人口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統一將7類重點醫療救助對象、其他醫療救助對象(地方拓展對象)以及建檔立卡低收入人口等困難保障對象大病保險起付線比普通參保患者降低50%,各報銷段報銷比例提高5到10個百分點,促進困難群眾受益。
此外,還將推動原新農合兒童先心病等22類重大疾病保障向按病種付費和大病保險平穩過渡。將國家談判的36個藥品納入藥品目錄乙類管理,合理確定支付比例,提高用藥可及性,減輕腫瘤等重大疾病患者個人醫藥費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