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重大行政處罰次數明顯增加 保監會上半年處罰306家保險機構
2017年上半年,保監會加大了行政處罰力度,共對306家保險機構和447人實施了行政處罰。其中,禁止4人進入保險業,責令13家保險機構停止接受新業務。
據了解,4月底開展治亂象工作以來,保監會部署保險機構開展了8項自查工作,涵蓋了償付能力真實性自查、車險市場專項整治、人身險産品開發自查、險企重大股權投資和境外投資自查等。同時,保監會組織開展了市場亂象整治專項檢查,檢查主要針對産險業務、人身險業務、仲介業務、消費者權益保護、非法集資等方面問題。
行政處罰力度加強
保監會上半年加大了行政處罰力度。上半年,保監會系統共對306家保險機構和447人實施行政處罰,其中罰款6369萬元,處罰機構家數、人數及罰款金額分別同比增長31%、18%和21%。重大行政處罰次數明顯增加,其中,禁止4人進入保險業,責令13家保險機構停止接受新業務。
從成效來看,治理亂象工作的開展,促進了各保險機構的規範經營。各財産險公司和第三方平臺陸續下架違規車險産品,部分公司主動調整經營策略,加強費用管控,費用率環比下降。農險經營規範性明顯提高,承保理賠檔案真實性、完整性不斷提升。中短存續期業務佔比明顯下降,實現了結構性的“瘦身”。激進投資得到有效遏制,保險資金在上半年未發生非理性舉牌、境外收購等激進投資行為。一些業務領域亂象問題得到了初步遏制。
江蘇開出罰單數第一
南京日報記者注意到,在處罰過程中,江蘇保監局開出的罰單數量第一,上半年開出52單罰單。
值得關注的是,上半年江蘇保監局曾連續公佈7張行政處罰決定書,劍指光大永明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存在的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其中,光大永明人壽江蘇分公司、鹽城中支、南通中支分別存在內部管理不規範、虛構業務數據、虛列財務費用等違法違規行為,分別被江蘇保監局警告並罰款11萬元、12.5萬元和30.5萬元,其相關責任人也被予以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