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公安廳、江蘇省見義勇為基金會近日聯合出臺獎勵辦法,對江蘇省內見義勇為行為人員及時發現提供重大案(事)件情報線索,及時制止重大惡性犯罪,及時消除重大安全隱患,有效避免發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中發揮關鍵作用的,進行一事一獎,最高獎勵10萬元。
《辦法》明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根據其情節和貢獻大小給予獎勵:及時發現舉報重大犯罪案件在逃人員、重大現行案件犯罪嫌疑人,預防制止重大惡性犯罪的;及時發現報告報復社會和他人、有效預防嚴重暴力犯罪的;及時發現舉報網上網下購買危險物品、準備作案材料工具情報線索,有效預防重大案(事)件的;及時發現控制可能襲擊校園師生人身安全、有效預防制止校園嚴重暴力犯罪行為的;及時制止、有效控制正在實施的嚴重暴力犯罪行為,避免重大人員傷亡等惡性後果的;及時發現道路交通、消防、危險物品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效防止重大案(事)發生的。
對上述行為中事跡特別突出的報請江蘇省政府授予榮譽稱號,並獎勵10萬元。對因見義勇為而受傷致殘的,視情發放康復補助金1萬元至10萬元。辦法強調,上述見義勇為行為實行即時獎勵,發現一起,獎勵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