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揚州市司法局發佈風險提示 警惕被“轉崗”侵害權益
10月9日,揚州市司法局發佈一條法律風險提示,提醒勞動者積極用法律工具對待用人單位提出的換崗、調崗、轉崗等要求,警惕其中暗藏損害勞動者利益的陷阱。
揚州12348熱線近期連續接到群眾諮詢,一家房地産經紀有限公司最近告知員工業務轉型,有100多名房産經紀人需要轉崗,但員工們發現,轉崗後的崗位與原崗位是完全不同的工作性質,且新崗位無社會保險、無底薪。員工認為這樣的轉崗不能接受,不知如何應對用人單位的轉崗要求。
法律援助機構表示,根據相關法律,轉崗、調崗、換崗均屬於勞動合同變更,首先必須建立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勞動者如不勝任原崗位,用人單位可以與其協商調、換、轉崗,但如果雙方未能達成一致,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原合同,否則屬於違法解除合同,應當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