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幹部管理監督工作,2017年以來,連雲港市灌雲縣不斷探索,實施了從嚴管理幹部三項舉措,防止幹部“帶病提拔”。
一、拓展日常監督方式,敲響“警示鐘”。通過幹部群眾議、服務對象評、職能部門診、組織部門審等方式,對幹部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作風、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多維體檢”,對存在問題的幹部及時進行提醒函詢誡勉。
二、拓寬重點監督範圍,編織“監督網”。通過開展“月度實績公示、季度多維體檢、年度對標研判”,加強對幹部的日常監督,讓組織上及時了解、幹部群眾實時監督。
三、拓新選任監督措施,嚴把“總通道”。建立幹部選任實名制推薦、清單式評價、終身制追責“三位一體”工作機制,規範領導幹部用權行為,把好選人用人提名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