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項目審批需要大半年,目前上馬筒倉項目,不到30個工作日就開工建設了。” 11月2日,泰州益海糧油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李衛強説到企業上馬筒倉項目項目審批時甚是欣慰,他説,該項目從首次審批的費時煎熬到這一次順暢和高效率,完全得益於泰州市工業項目審批改革創新。
據了解,審批制度具有固定動作,工業項目規劃審批需要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查、公示、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程式,所有項目法定審批時間需要100個工作日(天)。為此,泰州曾提出創新規劃審批機制,助推工業經濟發展的要求,承諾工業項目審批不超58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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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規劃出臺創新提速舉措,實施“三受理一規範”改革,通過審批環節的前移、交叉進行,規範許可前置條件,打好時間差,有效地提高整個工業項目審批的效率,進一步暢通工業項目“綠色通道”。
“工業項目審批,在規劃管理環節我局優化流程,規範前置,進一步暢通綠色通道,合計審批時間可以控制在10個工作日以內。”泰州市規劃局局長徐兵表示,審批時間提速,是他們創新審批機制,提出並實施“三受理一規範”改革措施帶來的變化。
“三受理一規範”即:超前受理、並聯受理、容缺受理和規範審批前置。
超前受理。在確定地塊上市規劃條件後,提前受理項目修建性詳細規劃的報審,在土地摘牌前完成規劃審查,節省規劃審查修改完善的時間。
並聯受理。在土地出讓前,擬由各園區或鎮街申請,並在土地招拍挂的公告期(30天)內,預審、預公示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土地出讓合同一旦簽訂,建設單位取得建設主體資格,即辦理規劃方案批准手續。通過並聯實施規劃方案公示,可節省公示時間10天。
容缺受理。對尚未取得備案手續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工業項目,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實行容缺受理;項目一旦取得相關手續,及時發放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一規範”是改變過去先進行施工圖審查,在初步確定或確定面積後,再發放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做法,規範行政許可前置,施工圖審查只作為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的要件。
據介紹,2017年1到3月,泰州對工業項目審批進行了調查研究,梳理政策法規,調研審批過程,形成改革創新的初步思路和工作方案。5月份,在泰州市高港區先行試點;6月到11月,在市區全面推廣;12月份,在總結試點和推廣工作的基礎上,研究制定正式文件,並在全市工業項目規劃審批中執行。從目前全面推廣的實際情況看,發放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審查規劃方案、發放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間為1-4個工作日。
徐兵表示,“三受理一規範”改革創新舉措不但打破了原有的審批模式,還實現了“坐門等客”到主動服務的轉變。由此可見,實現“三受理一規範”改革後,若相關主體密切配合,穿插進行有關審批環節,工業項目審批完全可以壓縮在10個工作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