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首次投入1500萬元購買社會組織服務 我省項目化精準關愛留守兒童
《新華日報》記者11月14日獲悉,江蘇省民政廳與47家社會組織簽訂服務協議,今後一年內,將由這些社會力量承擔起保護農村留守兒童的具體事務,將關愛服務留守兒童項目化、精準化,確保每一個孩子都得到持續、專業、有品質的保護。這也是江蘇省首次使用省級財政購買社會服務保護留守兒童。
2016年底由江蘇省民政廳牽頭開展的“合力監護 相伴成長”關愛保護農村留守兒童專項行動取得明顯成效。江蘇省民政廳、江蘇省婦聯、江蘇團省委等20家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於2017年5-8月組成4個督查組,對蘇中、蘇北地區16個縣(市、區)的32個鄉鎮(街道)開展專項督查。結果顯示,江蘇全省目前還有農村留守兒童223085人,比專項行動開展前減少19109人,減幅為7.9%;其中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無監護能力且沒有委託人監護的減至0,減幅100%;無人監護的從3944人減至0,減幅100%;無戶籍人數從5227人減至255人,減幅為95.1%;輟學人數從209人減至56人,減幅為73.2%。
各地由民政部門牽頭,逐戶摸底排查留守兒童情況,並一人一方案,建立家庭監護主體責任和政府保護的主導責任。考慮到關愛留守兒童是一項長期持續性的動態工程,2017年江蘇省財政安排1500萬元專項資金用於購買社會服務。
經過嚴格的公開招標程式,江蘇省民政廳從123家投標的社會組織中篩選出47家,並與其簽訂服務協議。一年內,它們將為徐州、南通、連雲港、淮安、鹽城、揚州、泰州、宿遷等8個設區市的農村留守兒童提供服務。服務項目包括:落實家庭監護主體責任,生活照料、學習教育幫扶,心理關愛服務,安全、法治教育服務,加強對“女童保護” 的教育宣傳以及針對各地實際情況提供個性化服務等。
為確保社會組織提供優質服務,民政部門制定嚴格的考核政策。項目執行結束,將委託第三方機構審計評估,不合格的將被要求限期整改;無法整改的,由江蘇省民政廳對乙方作出追回省級補助金、3年內不得參加江蘇省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服務項目投標以及類似活動的處理,並以適當方式進行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