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出臺意見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對體罰欺淩學生等行為零容忍
11月16日,江蘇省政府辦公廳公佈了《關於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意見》立足江蘇省實際,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頂層設計,將學校及周邊可能發生的不安全因素和風險隱患,包括校園設施安全、校車安全、校園欺淩等問題,全部納入防控範疇。
此次出臺的《意見》要求將安全教育與法治教育、健康教育有機融合,全面納入國民教育體系,逐步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安全教育課時的落實上,小學初中每學年不少於4課時,可以在道德與法治、綜合實踐課程及班團隊活動中安排。高中階段在學科教學和綜合實踐課程中融入安全教育內容。
在校園安全管理方面,《意見》要求健全校園周邊綜合治理長效工作機制,在學校周邊劃設學生安全區域。加強校園安全日常管理,嚴禁人員、車輛未經允許進入校園,要求幼兒園建立門禁系統或實行接送卡制度。
《意見》專門提到防控學生校園欺淩行為。學校要設立學生求助電話和聯繫人,及早發現、及時干預和制止欺淩行為。對有不良行為、暴力行為的學生,探索建立由校園警務室民警或者擔任法治副校長、輔導員的民警進行訓誡的制度。對構成違法犯罪的學生,公安、司法機關要堅持寬容但不縱容、關愛又嚴管的原則,指定專門機構或專門人員依法處理;對犯罪性質和情節惡劣、後果嚴重的,要堅決依法懲處。
《意見》還明確,嚴厲打擊涉及學校師生的違法犯罪行為。建立學校周邊治安形勢研判預警機制,對涉及學校和學生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犯罪團夥,要及時組織開展專項打擊整治行動。健全學校保護未成年學生權利的制度,對體罰、欺淩、性騷擾、性侵害學生等行為實行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