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江蘇頻道消息:12月1日,泰州市頒布實施《泰州市國有建設用地批後服務與監管辦法》新聞發佈會在泰州市錦泰賓館政府會議中心舉行,泰州市政府法制辦主任楊歆、泰州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潘金華先後解讀新監管辦法,泰州市委宣傳部副部長王飛主持發佈會。

新聞發佈會現場。陳星 攝
《泰州市國有建設用地批後服務與監管辦法》立足解決當前困擾泰州市國有建設用地批後服務與監管工作幾大難題,圍繞商品房預告登記、履約保證金,建設項目開工、竣工驗收,部門溝通銜接等方面進行開拓,力求堅持問題導向,貼合泰州市管理工作實際,做到有特色、有亮點、接地氣,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鼓勵商品房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可以制約房地産開發企業把預售的商品房再次出售或者抵押,避免購房人交足房款後不能辦理産權證而引起的大量糾紛。但是預告登記非強制性登記,只是一種約定履行的登記行為,在什麼環節約定房地産開發企業預告登記的義務,顯然是在商品房預售合同中約定最為有效。所以,鼓勵將預告登記納入商品房預售合同進行約定,是惠民利民的重要舉措。二是履約保證有抓手。《泰州市國有建設用地批後服務與監管辦法》加強土地出讓合同管理,對於經營性用地按照出讓價款或者租金的5%收取履約保證金(不超過2000萬元);對於工業用地按照出讓價款或者租金的10%收取履約保證金(不超過300萬元),從而促進項目按期開、竣工和投産達效,進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三是加強了部門溝通銜接。國有建設用地批後監管是一項艱巨的任務,需要部門之間信息共享與通力合作。《泰州市國有建設用地批後服務與監管辦法》在這方面結合泰州實際開創先河。(供稿 泰州市委宣傳部 張小燕 編輯 陳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