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允許開展省內投資 推動行業可持續發展 我省推小貸監管新政“15條”
江蘇省金融辦12月6日召開新聞發佈會,詳解最新下發的《關於促進小額貸款公司持續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從明確發展定位、放寬市場準入、改善監管服務等三個層面,以及實施差別化利率、放寬經營範圍、拓寬融資渠道等15條細化內容,對小貸公司未來發展設定方向。
支持小貸公司在江蘇省內開展投資業務,創新可貸可投的業務模式,成為監管新政的一大亮點。“支持小貸公司開展信貸和投資業務,不僅是為小貸公司拓展更多的生存市場,還可以豐富小微金融的內涵。”江蘇省金融辦主任查斌儀説,同時還鼓勵小貸公司開展供應鏈金融、企業資産證券化等特色金融服務,拓寬服務三農、小微企業的渠道和産品。
《意見》鼓勵小貸行業兼併重組。實施增資擴股、兼併重組、上市(掛牌)過程中涉及股權變更的,股東及關聯方持股比例最高可放寬至100%。分析認為,這一政策鼓勵小貸公司的股東堅持做大做優小貸公司。
《意見》突出監管重點,強化消費者保護、真實性檢查和非法金融活動防範處置。重點將查處虛構合同、誤導借款人、借用客戶身份信息、冒名貸款或惡意拆分等違規行為;虛假錄入信貸數據、不及時報告重大事項、賬外經營或設立賬外賬等違規行為;違規吸收存款、非法集資、暴利收貸等違法行為。
江蘇省金融辦銀行一處處長錢東平説,為了鼓勵小貸公司持續健康發展,《意見》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僅保留小貸公司籌建、開業、終止、50%以上股權或第一大股東變更等四類事項。“江蘇還將建立小貸公司定期監管評級及公示機制,同時完善退出機制。”錢東平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