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完善特殊教育領域機構編制保障 常住人口滿30萬應設特教學校
江蘇省編辦等部門日前出臺政策,保障特殊教育領域機構編制,提高教育品質和水準。常住人口達到30萬的縣(市、區),設置一所獨立建制的特殊教育學校。沒有特殊教育學校的縣(市、區),依託普通學校建設特殊教育指導中心。
幼兒園招收殘疾幼兒達到3人,應配備專職特教教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收的殘疾學生達到5人,應當設置特教資源教室並配備專職特教教師。對招收重度、多重殘疾學生較多的學校,適當增加教職工配備。
特殊教育指導中心按照每人指導3-5個融合教育資源中心的標準,分學段組建融合教育巡迴指導團隊。教職工編制結構性缺員矛盾突出的地區,可探索通過按崗位購買服務的辦法招錄聘用專兼職特教教師,實行合同管理,建立相應的工資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