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雲港灌雲縣紀委突出“異”字,向信訪、扶貧、工程建設等問題突出的村居派駐巡查組,開展“村居巡查”工作,最大限度避免“人情干擾”,打通巡查監督“最後一公里”。
灌雲縣村居巡查力避各種“人情因素”,讓巡查更客觀、公正。巡查人員來自異鎮(鄉),在確定被巡查村居後,委派一名其他鄉鎮紀委書記擔任巡查組長,並同時從該紀委書記所在鄉鎮財政、農經、信訪、監察等部門抽調業務骨幹4名,擔任巡查組成員,經過縣委巡察辦培訓後,上崗開展村居巡查工作。巡查顧問來自異片,在巡查過程中,為增強巡查成效,由縣委巡察辦牽頭,為每個巡查組調配一名縣紀委機關紀檢監察幹部,擔任巡查顧問,向村居巡查工作提供指導和幫助。在人員調配中,明確規定,巡查顧問不得為被巡查村居所在鄉鎮的縣紀委包片聯繫科室人員,也不得與被巡查村居有其他應當回避的利害關係。巡查保障來自異村,巡查工作辦公場所設在被巡查村居相鄰的村部,相關服務人員及辦公用品、必要食宿等後勤保障工作,也同時由該相鄰村安排,待巡查結束後,一併結算,既避免與被巡查村居産生過多“人情”關係,又打消群眾顧慮,充分調動群眾參與巡查。
截至目前,共組織2輪巡查,巡查問題突出的村居7個,發現問題40余個,有價值線索10余條,黨政紀處分鎮村幹部4名,約談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