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通報5起落實“兩個責任”不力典型案例 以強力問責倒逼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實
12月14日,江蘇省紀委通報5起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典型案例,進一步夯實管黨治黨責任,嚴明紀律規矩,強化責任擔當,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不斷向縱深發展。
連雲港市第二人民醫院原黨委書記何青雲和原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楊思建因單位連續發生多起腐敗案件被問責。2013至2015年,何青雲任連雲港市第二人民醫院黨委書記期間,連續3年未召開黨委專題會議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對班子成員和黨員幹部疏于教育管理,致使該院相繼發生原副院長、檢驗科原主任、財務處原處長等多起腐敗案件。何青雲還存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今年6月,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等問題,何青雲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免職;因履行監督責任不力,楊思建被誡勉談話。
無錫市惠山區委常委、副區長、惠山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楊建平等人因開發區經濟發展局班子成員違紀違法問題被問責。2017年6月,惠山經濟開發區經濟發展局副局長、環保分局局長浦燕泳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工作期間擅自離崗、參與賭博,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並收受財物等問題,被開除黨籍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在對浦燕泳審查期間還發現經濟發展局、環保分局多名工作人員涉嫌違紀問題。開發區管委會分管副主任沈偉良、經濟發展局局長辛浩軍在得到浦燕泳問題反映後,沒有採取措施予以糾正,缺乏有效管理和監督,致使違紀違法問題多發。開發區黨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胡文俊在多次聽到浦燕泳問題反映後,僅對其作過3次提醒談話,未採取進一步措施調查核實,對其他多名人員違紀問題未能及時發現並加以處置。2017年8月和9月,因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主持開發區日常工作的楊建平被誡勉談話,沈偉良、辛浩軍、胡文俊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沭陽縣周集鄉黨委書記仲軍因對黨員幹部違紀問題不處置被問責。2017年4月以來,沭陽縣紀委兩次就周集鄉胡莊村群眾反映的該村黨支部書記范某違紀問題向周集鄉黨委交辦、督辦,經鄉紀委多次提醒,鄉黨委仍未進行處理。6月份,縣委就周集鄉黨委和黨委主要負責人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等問題進行專題會辦,但周集鄉黨委仍未對范某的違紀問題作出處理;宿遷市紀委就周集鄉信訪問題較為集中對仲軍進行約談,但其仍履責不到位,致使群眾再次越級上訪,造成不良影響。2017年7月,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仲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淮安市淮陰區環境監察局局長漆利之因下屬履責不力導致河道污染問題被問責。2017年1月以來,不斷有群眾投訴舉報淮陰區碼頭鎮張福河兩側砂石廠違規生産、存在噪聲和粉塵污染等問題。經區環境監察局現場調查,確有多家砂石廠在無任何手續情況下違規建設和生産。區環境監察局二中隊在處理該區域砂石廠違規生産經營、噪音和粉塵擾民問題中,查處不及時、不徹底,工作中慢作為,中隊長蔡大文(黨外幹部)受到行政記過處分;漆利之作為區環境監察局局長,對下屬管理和監督不到位,對環境污染問題重視不夠、處理不力,造成不良影響,對此承擔主要領導責任。2017年8月,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漆利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昆山市玉山鎮同心小學校長兼校黨支部書記孔惠峰因對下屬違紀違法問題不報告不處置被問責。2016年1月,玉山鎮同心小學教務處主任夏某因醉駕造成交通事故被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45天。孔惠峰在明知夏某被判處刑罰的情況下,未向主管部門報告情況,致使相關組織未能及時對夏某進行黨政紀處分,造成不良影響。2016年10月,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孔惠峰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江蘇省紀委指出,這5起典型案例情節各不相同,但都暴露出所在單位黨的領導弱化、管黨治黨不嚴、維護黨的紀律不力問題,教訓極為深刻,必須引以為戒。各級黨委(黨組)要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決落實中央和省委全面從嚴治黨部署要求,結合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述責述廉等工作,抓住“關鍵少數”,層層傳導壓力,壓緊壓實責任。要堅持從嚴管理和激勵擔當相結合,既要對失職失責行為嚴肅問責,又要健全鼓勵激勵、容錯糾錯、能上能下機制,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讓敢於擔當、奮發作為在江蘇蔚然成風。各級黨員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不斷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把嚴的要求、嚴的標準、嚴的措施落實到管黨治黨各個方面,嚴明紀律規定,嚴抓幹部管理,嚴格正風肅紀,確保政治生態風清氣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擔負起監督執紀問責的職責使命,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用好問責“利器”,實行“一案雙查”,以強力問責倒逼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到實處,為開創新時代江蘇改革發展新局面提供堅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