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住建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土資源部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購房貸款權益的通知》,明確開發商不得以提高住房銷售價格、減少價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撓、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得要求或變相要求購房人簽署自願放棄住房公積金貸款權利的書面文件。
按照現行規定,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即可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目前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為3.25%,遠低於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據測算,一筆額度100萬元、期限20年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可比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節省利息支出20萬元以上,能有效減輕職工購房負擔。但近期部分房地産開發企業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嚴重損害了繳存職工合法權益。為此四部門聯合印發上述通知,以保障購房人合法權益。
通知要求,房地産開發企業在銷售商品房時,要提供不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書面承諾,並在樓盤銷售現場公示。職工可通過12345市民熱線、12329住房公積金服務熱線等渠道,投訴舉報房地産開發企業和房屋銷售仲介機構拒絕住房公積金貸款問題。主管部門要及時查處損害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權益的問題。對違規的房地産開發企業和銷售仲介機構,要責令整改。對違規情節嚴重、拒不整改的,要公開曝光,同時納入企業徵信系統,依法嚴肅處理。
通知還要求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不動産登記、人民銀行等部門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辦理信息共享機制,讓數據多跑路,職工不跑路或少跑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範貸款業務流程,壓縮審批時限,自受理貸款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工作。
開發商拒絕購房人公積金貸款的現象,在樓市由來已久,雖然主管部門多次重申此行為違規,但仍屢禁難止。主要原因是公積金貸款須樓盤主體結構封頂後才下款,開發商認為這會影響其資金回流。
四部門通知下發後,新華日報記者以購房人名義致電南京一些樓盤售樓處,結果發現這些樓盤無一例外地回復不接受公積金貸款。而在聽説四部門發文的消息後,多家樓盤表示還沒有接到通知,後期是否按照文件要求執行還不確定。
年末,正是開發商鉚足勁資金回流的時候。在南京,2017年因規避限價政策等原因而放緩上市節奏的開發商不少,導致資金壓力較大,年末終於有大批樓盤涌市,因此不少開發商不僅拒絕購房人辦理公積金貸款,而且首套房商貸的首付門檻也設定到五成至八成,以加快現金回籠。有業內人士透露,眼下南京公積金下款速度緩慢,動輒半年。這對“年度指標任務”壓身的開發商而言,顯然是“不能容忍”的。在這樣的市場背景下,切實保障購房者使用公積金購房的權益,很大程度上有賴主管部門對四部門通知的執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