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江蘇頻道消息:12月29日,《泰州市綠化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實施新聞發佈會在錦泰賓館會議中心舉行。泰州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員、常委會法工委主任錢剛,泰州市政府法制辦主任楊歆分別解讀了《條例》出臺的背景、制定過程和主要特色。發佈會由泰州市委宣傳部副部長王飛主持。

新聞發佈會現場。陳星 攝
《泰州市綠化條例》對綠化的規劃、建設、保護、管理等方面工作進行了規範,旨在進一步促進綠化事業發展,保護和改善泰州市生態環境,建設綠色泰州。泰州市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按照《條例》要求,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明確工作責任,制定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實,努力把《條例》貫徹執行到位。
為有效保護泰州市綠化環境,《條例》規定了一些禁止實施的行為。泰州市任何單位和個人都要自覺學法尊法守法用法,將《條例》作為日常工作生活的行為規範,避免因實施禁止行為而受到處罰。
泰州市園林、農委、城管、公安等部門要按照《條例》要求,依法查處各類破壞綠化行為。一是要嚴格執法,對發現的違法行為絕不姑息,按照國家、江蘇省法律、法規和泰州市《條例》的規定給予相應處罰,充分發揮法律作用。二是要公正執法,認真研究法律責任條款,針對不同違法行為準確適用處罰規定,嚴格控制自由裁量權,避免濫用處罰權。三是要聯動執法。各相關部門要積極建立聯動執法工作機制,組織開展聯合執法活動,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保護綠化環境。(供稿 泰州市委宣傳部 張小燕 編輯 陳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