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南京“放大招”推進人才安居 高層次人才購房最高享三百萬補貼
服務人才、支持人才,讓人才來寧安居樂業,南京市《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才安居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1月7日正式發佈,通過提供住房、補貼、政策等為高層次人才、高校畢業生、高校院所和企業人才、重大項目人才送出“安居大福利”。據悉,高層次人才不僅可獲得最高300萬元的購房補貼,還可申請到120萬元的公積金貸款。
打造“以綜合性科學中心和科技産業創新中心為支撐、以一流創新生態體系為保障”的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創新名城,南京提出至“十三五末”人才資源總量將增長至311萬人。“安居”才能“樂業”。《意見》提出,《南京市人才安居辦法(試行)》認定的A、B、C三類高層次人才中,A類人才實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議”,可在本市選擇申購不低於200平方米共有産權房、免費租賃200平方米人才公寓、申領不少於300萬元購房補貼中的一種安居方式;B、C類人才則可分別申請150平方米、120平方米的共有産權房或人才公寓,也可申領每月7500元、6000元的租賃補貼。這三類高層次人才及政府重點引進企業(項目)中的核心團隊成員等在南京市購買首套商品房不限購,且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可放寬至限額的4倍,即最高可申請120萬元的公積金貸款。
對高校畢業生的安居,《意見》提出,研究生以上學歷及40歲以下的本科學歷人才憑畢業證書;技術、技能型人才憑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就可辦理落戶手續,之後就可申請享受相應住房政策。對於人才安居辦法覆蓋範圍以外的高校畢業生,以個人名義申請租賃補貼由此前的兩年延長至三年。
《意見》還提出,適當放寬高校和科研院所自建人才公寓的配建規模。同時鼓勵企業建立博士後工作站。對於在站博士後,參照E類人才享受政策;出站在南京市企業工作的博士後,參照D類人才享受政策。
《意見》對投資50億元以上的重大項目,可允許企業在項目用地內自建人才公寓;也可就近就地規劃建設部分共有産權房定向供應。對産業引領型、人才密集型的其他重大創新成果轉化項目,則將採用“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安居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