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方便企業“園內事園內辦” 南京推行高新園區全鏈審批
南京市近日公佈《國家級開發區全鏈審批賦權清單》和《賦予高新園區全鏈審批權限指導目錄》,分別將220項、165項審批權限賦予兩個國家級開發區和15個高新園區,實現“園內事園內辦”。
根據省政府要求,南京市兩家國家級開發區——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被賦予220項設區市級審批權限。其中,“設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許可”等160項,由開發區直接審批;“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的核發”等32項,由涉及部門駐開發區分支機構審批;“律師事務所(分所)設立、變更、登出、許可”等28項,可由開發區直報。
南京市15個高新園區,被賦予165項區級審批權限。它們分3大類:園區直接審批事項,共111項,涉及人社、發改、經信、衛計等部門,如“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發放”“內資企業登記”“養老機構設立許可”等;駐園區分支機構審批事項,共30項,涉及國土、公安等部門,如“改變土地用途審查”“對納稅人變更納稅定額的核準”“大型人員密集場所和特殊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等;可由園區直報事項,共24項,涉及司法、商務等部門,如“律師事務所(分所)設立變更和登出許可”“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審批”“地方企業在境外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備案”“醫療機構設置許可”等。
南京市編辦副主任張士凱介紹,依法賦權的目的,是解決開發區和高新園區中存在的重要關鍵節點審批權限缺失、無法實現閉環式審批、權力事項碎片化等問題,從而提高審批效能、優化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