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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姑蘇:網絡平臺成非法交易“集散地”

2018-08-17 15:23:26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編輯:羅毅     責編:程茜    

  國際在線江蘇頻道消息(朱遠明 通訊員 盧志堅 黃文博 ):江蘇蘇州的吳某平時很喜歡小動物,2017年2月的一天,吳某在蘇州花鳥市場一家水族館,花600元買了一條約一米長的黑蛇。事後水族館的老闆何某因涉嫌一起特大野生保護動物販賣案件被捕,而吳某也因為涉嫌非法購買珍貴、瀕危野生保護動物罪被江蘇省蘇州市姑蘇區檢察院取保候審——吳某買的蛇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蟒蛇。

  吳某這樣的情況並非個例。近年來,隨著“寵物熱”興起,有一些人出於獵奇心理,買一些不常見的動物來飼養。不良商家為了迎合這些客戶,就會將一些不允許售賣的野生動物當成寵物來售賣,這也導致了非法購買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犯罪案件時有發生。

  2018年7月18日、7月19日兩天,蘇州市姑蘇區檢察院出庭公訴一起特大非法收購、運輸和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案件。檢察機關指控:2016年年初至2017年7月期間。被告人何某、黃某某、李某某等6人以非法營利為目的,在明知所收購、運輸、出售的野生動物為國家保護野生動物的情況下,多次從江蘇、浙江、河南、四川、廣東、雲南等地跨省收購、運輸、出售國家保護野生動物;被告人何某還多次將大量蟒蛇、蜥蜴等動物通過快遞運輸到廣東,讓被告人郭某某寄養代售;應當分別以收購、運輸、販賣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和非法販賣珍貴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因案情重大,法院沒有當庭審判,擇日將繼續審理。

  供銷産業鏈浮出水面 網絡平臺成非法交易“集散地”

  2017年7月1日晚,蘇州市公安局工業園區分局根據線索,在蘇州市高新區滬寧高速出入口處將駕車運輸小熊貓的何某和黃某某二人抓獲。

  經審查,經營水族館生意的何某和做野生動物展覽的黃某某均為蘇州本地人,因買賣野生動物相識。因為長期做小動物方面的生意,所以兩人一直都和賣野生動物的賣家保持聯繫。何某和黃某某發現出售市場上不常見的野生動物能夠賺取高額利潤,於是在2016年初至2017年7月期間,何某和黃某某多次在何某的水族館內販賣野生保護動物,主要經營小熊貓、獼猴、綠鬣蜥、蛇等珍貴、瀕危野生保護動物,並且通過微信朋友圈發佈售賣信息吸引買家。當有買家提出購買野生動物的需求後,何某和黃某某就到四川的李某某、河南的張某處採購,然後通過自己開車或者快遞方式運回蘇州。如果是本地的買家,就約在何某的水族館或者其他隱蔽地方進行交易;如果是外地買家,如浙江、上海、雲南、廣東等地,就通過自己開車或快遞方式進行交易。為了賺取利潤,何某還將大量的蟒蛇、蜥蜴寄養在廣東的郭某處,由郭某進行飼養和繁殖,當有他人購買時,通過快遞運輸進行交易。

  何某和黃某某被抓獲後,一條以何某、黃某某為中心,橫跨江蘇、河南、四川、浙江、雲南、廣東的收購、運輸、販賣珍稀、瀕危野生動物的産業鏈被斬斷。2018年7月18日和7月19,該案6名主要被告人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其他14名(主要是買家)涉嫌非法購買、出售珍貴、瀕危野生保護動物的嫌疑人被取保候審。

       此案只是姑蘇區檢察院近年來辦理的非法收購、運輸和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犯罪案件中較大的一起。

  據統計,該院自2016年被指定管轄危害生態環境犯罪以來,共辦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案件20件涉案65人。多次辦理此類案件的檢察官鄭佳俊分析,從該院辦理的案件來看,首先,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製品涉及多個物種,有長臂猿、蟒蛇、綠鬣蜥、小熊貓、鷹隼、獼猴以及象牙、犀牛等製成的動物標本。其次,利潤誘人。以何某出售一隻獼猴為例,何某從河南用5000元購買獼猴回蘇州,再以一萬元左右出售,利潤直接翻了一倍。三是網絡平臺成為非法交易的“集散地”,且呈現逐年上升趨勢。據統計,該院辦理的此類犯罪案件中,通過網絡進行交易的為16件涉案37人,佔比高達80%。很多不法分子在網絡平臺上結識,組建人脈群,交換分享出售收購等信息,然後將野生保護動物私下秘密運輸、販賣。除了自己開車運送,不法分子還用高額報酬誘使汽車、貨車以及客車司機為其代送貨物。例如,2016年,犯罪嫌疑人王某以自己“發貨量大,快遞費高”為由説服物流公司為其非法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並長期在物流公司押有千元不等的保證金。而一些涉案人員明知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或其製品為法律所禁止,但仍在利益誘惑下鋌而走險。

  檢察官提醒:買寵謹防購買野生動物

  與賣家明知故犯相比,很多買家卻是因不識野生動物、不懂相關法律知識而觸犯了法律。

  鄭佳俊發現,在以收購自養的犯罪嫌疑人中,當事人大多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識差。向水族館何某購買野生動物的十幾個買家中,一半以上都是小學、初中、大專文化,當事人法律意識淡薄,大多並不知道自己購買的小動物是國家保護動物。而不法分子就利用買家這一弱點、盲點,將野生動物打上“萌寵”的標簽,偽裝成可以普通家養寵物進行兜售。例如,被告人何某通過店內介紹和在微信朋友圈發佈別人養小猴子的視頻,把獼猴偽裝成萌寵,傳遞出飼養獼猴是合法行為的假像,誘使他人購買獼猴。買家劉某只有初中文化,經常看到別人在網上發家養小猴子的視頻,女兒也一直要養個小猴子,通過別人介紹,劉某加了何某的微信。開始的時候劉某也很擔心,在微信問何某小猴子是不是特別動物不能養,何某説現在很多人都養小猴子,野生的不能養,猴子是馬戲團裏養的,可以放心養,於是劉某就向何某買了兩隻猴子,其中一隻猴子後來被養死了。何某案發之後,劉某才知道之前買的兩隻猴子都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獼猴,而小劉也因為非法購買珍貴、瀕危野生保護動物被取保候審。

  為此,鄭佳俊特別提醒愛寵的市民注意,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無論是野生的還是人工繁殖的,只要沒有相關部門的批准都是禁止個人買賣飼養的。另外,野生動物大多也並不適應家庭飼養,家養容易導致最終死亡,“愛寵”反而變成了“害寵”。

  針對辦案中發現的一些市民對野生動物保護存在的知識盲點和誤區,辦案檢察官專門走訪了野生動物保護主管單位——市林業局,從專業角度詳細了解野生動物分類及鑒別方法。7月31日,該院在蘇州市圖書館舉辦了“自然的嘆息”——野生動物保護法制宣傳巡展,將法制宣傳與專業科普相結合起來。展覽將持續一個月。

  宣傳展板一經展出,便引來很多學生駐足。一位正準備來圖書館自習的學生看到宣傳展板後説:“沒想到這麼多常見的小動物都是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原來購買自行繁殖的野生動物品種也是犯法行為,回去要和大人們説説,千萬不能因為不懂法而犯法。”

   “保護野生動物,就是保護人類的未來。野生動物辨別是個‘技術活’,雖然不可能讓老百姓一下子變得‘火眼金睛’。檢察院要做的首先是讓老百姓知法懂法,自覺抵制非法野生動物交易,在收養寵物前能主動去辨別,從而預防犯罪。”發起這場活動的姑蘇區檢察院副檢察長顧建國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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