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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浦口樓盤明發銀河城再曝違規銷售

2018-11-12 18:16:10    來源:揚子晚報     編輯:羅毅     責編:程茜    

  原標題:明明是辦公樓,卻故意引導購房者改為酒店式公寓 浦口樓盤明發銀河城再曝違規銷售

  在揚子晚報報道位於南京浦口高新區麗景路與惠達路交匯處的明發銀河城樓盤違規“偷面積”現象之後,揚子晚報96096新聞熱線再次接到多位市民電話投訴,稱該樓盤還存在故意引導購房者“商改住”的違規銷售行為。    

  市民投訴:銷售員將辦公用房改稱“商辦公寓”

  秦某想買一套酒店式公寓,既可自住,又能投資,經朋友推薦後去了明發銀河城看盤。銷售人員告訴她,他們目前在售商辦公寓,挑高4.8米,可分隔成兩層,“雙鑰匙”戶型。

  銷售人員告訴她,一層可用來自住,另外一層可用來出租。但讓秦小姐猶疑的是,商辦公寓卻是第一次聽説,並不知道是怎麼回事。銷售人員解釋稱,在售的A幢雖為辦公樓性質,但上下水、煙道等都是獨立的,“我們房子是毛坯交付,房子到手後你可以自己裝修成酒店式公寓。”但這並沒有打消秦某的疑慮,她稱:“明明就是辦公樓,為什麼要自稱商辦公寓呢?是否合規?會不會有消防等各種安全隱患?”

  揚子晚報記者調查:宣傳資料、樣板間等均包裝成“酒店式公寓”

  接到投訴後,揚子晚報記者再次以購房者身份來到明發銀河城售樓處。銷售人員同樣告訴揚子晚報記者目前在售商辦公寓。

  那麼,商辦公寓是什麼意思呢?銷售人員解釋稱,“我們的産品性質是辦公用房,但上下水、煙道等都是獨立的,所以可住可辦公。”

  隨後,揚子晚報記者跟隨銷售人員參觀了該項目的樣板房。雖然是辦公用房,但該項目卻沒有辦公用房樣板間,只做了兩間酒店式公寓樣板間。一間是“雙鑰匙”戶型,另一間是“微墅”。揚子晚報記者從售樓處拿到的樓書顯示,該項目提供了三種戶型參考,除樣板間的兩款外,還有一款是“全家”,裝修為四房兩廳一衛一廚,同樣是“商改住”的裝修範例。

  那麼,明發銀河城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項目。網上房地産公開資料顯示,該項目備案名為“悠天地商務中心”,規劃性質為商業、辦公,並無居住功能。

  也就是説,該項目在售房源雖然是辦公用房,但開發商在銷售過程中一直在誤導購房者,強調可以後期“商改住”。

  主管部門:“商改住”是明令禁止的違規行為

  那麼,辦公用房可以改建成酒店式公寓嗎?揚子晚報記者查詢到,早在2017年3月,南京市規劃局、國土資源局、住房保障和房産局就聯合發佈《關於加強商業辦公等非住宅類建築項目管理的通知》,嚴禁“商改住”。其中明確規定:“商業辦公類非住宅類建築,其室內建築功能除土地出讓合同約定可配建酒店式公寓外,其餘一律不得標注酒店式公寓功能。”同時規定:“房地産開發企業在銷售商業辦公等非住宅類建築前應向購房人明示房屋的規劃用途”,“告知購房人應嚴格按照規劃用途經營使用,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利用層高加建隔層,並在認購書和購房合同中與購房人明確約定。對規劃核實後擅自在內部分加層、增加建築面積等違法建設行為一經舉報查實,各職能部門需按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很顯然,明發銀河城違反規定標注了居住功能,同時不但沒有告知購房者不可擅自改變用途,甚至還在銷售中故意引導購房者“商改住”。

  南京市規劃局相關負責人告訴揚子晚報記者,私自“商改住”和“偷面積”一樣存在諸多安全隱患,同時,如果被投訴舉報,會有強拆風險。該負責人提醒購房者,房屋使用用途應與規劃用途相符合,在購房以及後期使用中一定要慎重選擇。(揚子晚報 記者 宋南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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