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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十一”被套路了如何維權

2018-11-14 11:21:32    來源:南京日報     編輯:羅毅     責編:趙瀅溪    

  原標題:瘋狂“買買買”後遭遇貨不對板、價格欺詐 “雙十一”被套路了如何維權

  2018年“雙十一”落下帷幕,淘寶數據顯示成交額高達2135億元,京東公佈數據稱累計下單金額超1598億元。不過,網友瘋狂“買買買”的同時,也遭遇了貨不對板、劣質貨品及商家虛假打折,不執行“7日無理由退貨”等“套路”。昨天,在社交平臺上,“退貨”“維權”等後“雙十一”煩惱成為關鍵詞。 

  被商家“套路”了該如何維權?記者就此進行了採訪。市民郝小姐“雙十一”搶購了一件外套,在“賣家秀”照片上,這件外套是時下流行的櫻花粉顏色,大面積的粉色與點綴著的灰色相間搭配,十分亮麗。雖然此前從未在這家店購買過商品,但被圖片吸引的郝小姐還是下了單。商家發貨很快,12日晚,郝小姐收到包裹,打開一看卻有種“被騙了”的感覺。“粉色很暗,跟店家照片上的完全不一樣,內外布料也很粗糙。以後網購真的不能衝動挑戰這種從沒買過的店,實在坑。”郝小姐説,她對這“雙十一”第一單很不滿意,隨即決定退貨退款。

  南京日報記者在這家淘寶網店的商家評論中看到,認為“貨不對板”的並非郝小姐一人,評論中出現了“布料廉價”“顏色不對”等。還有買家認為商家存在“先提價後打折”行為,在該買家曬出的圖片上,商品原本建議零售價為116元,後來該價格被不幹膠標簽覆蓋,建議零售價變成了209元。“有種上當的感覺,但錢不多,也不想麻煩了。”該買家稱。

  不少消費者因缺乏警惕誤入消費陷阱,衝動消費後,又帶來“網購後悔潮”。南京有名消費者網購珠寶後,發現遭遇價格欺詐,向法院起訴維權。

  2017年11月,市民徐楚(化名)在嘉興某珠寶首飾有限公司的天貓旗艦店裏下單購買了兩款玉鐲。頁面信息顯示,兩款手鐲原價分別為3500元/只、5000元/只,由於“限時特惠”,可以1588元/只、2280元/只的價格購買。見折扣力度不小,徐楚以總價7736元購買了4隻玉鐲,使用紅包等優惠後,實付款7731元。

  收到貨後,徐楚查詢該網頁時發現,産品從未以3500元/只、5000元/只的“原價”銷售過。在與商家溝通無果後,徐楚向法院提起了訴訟。

  在向法院起訴時,徐楚提供了一份視頻證據,視頻清晰記錄了他購買産品的全過程,並顯示購買的産品標注原價為3500元、5000元,而交易價格是1588元、2280元。面對這份新證據,被告珠寶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駁,也未能提交産品以原價成交的記錄。

  法院認為,經營者採取虛假或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誤導消費者,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行為,屬於欺詐消費者行為。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賠償,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即“退一賠三”。

  在徐楚起訴一案中,由於被告珠寶公司未能提交“原價”成交的有效證據,被法院認定為價格欺詐,除了必須退貨退款外,還需三倍賠償徐楚23193元。 

  面對商家“雙十一”的“套路”,消費者應如何維權?六合區人民法院民事法官張淩接受採訪時“支招”説,如果産品購買頁面上有關於“7天無理由退換貨”的條款,買家收到不對板或者劣質貨品時可直接申請退貨。一旦遇上賣家態度惡劣、拒絕退款,可選擇向網絡平臺或者消費者協會投訴等方式維權。如果協商投訴不成,考慮起訴,買家則一定要保留好購物發票、網絡截圖、聊天記錄、快遞票據等證據。 (南京日報 記者  張源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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