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江蘇加強兩類鄉村學校建設 原則上小學1年級—3年級學生不寄宿
11月21日,金陵晚報記者獲悉,江蘇省政府辦公廳公佈了《關於全面加強鄉村小規模學校和鄉鎮寄宿制學校建設的實施意見》,全面加強鄉村這兩類學校的建設管理。原則上小學1年級—3年級學生不寄宿,就近走讀上學,步行上學時間一般不超過半小時。
在兩類學校佈局規劃上,在人口較為集中、生源有保障的規劃發展村莊,單獨設置或與相鄰村聯合設置完全小學;在地處偏遠、生源較少的地區,一般在行政村設置低年級學段的小規模學校(指不足100人的村小學和教學點); 在鄉鎮設置寄宿制中心學校,引導學生進入鄉鎮寄宿制中心學校或規劃發展村莊小學就讀。
意見明確,原則上小學1年級—3年級學生不寄宿,就近走讀上學,步行上學時間一般不超過半小時;4年級—6年級學生以走讀為主,在住宿、生活、交通、安全等有保障的前提下可適當寄宿。
在兩類學校建設上,小規模學校應配備必要的教學設施設備和書刊資料,設置閱覽室、勞技室等必要的功能教室,並著力改善生活衛生條件。寄宿制學校應明確宿舍、食堂、飲用水、廁所、浴室等基本生活條件標準,保證開展共青團活動、少先隊活動、文體活動、心理諮詢、衛生保健等所必需的場地與設施條件。
在安全體系上,開展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健全警校合作、信息聯動、校園監控與緊急報警機制,加強安防力量,完善安防條件,落實安防措施,強化隱患整治,確保學生安全。嚴格校車安全管理,加大力度打擊違法接送學生車輛,確保學生上下學安全。
在師資隊伍上,對小規模學校,實行編制傾斜政策,按照生師比與班師比相結合的方式核定編制。對寄宿制學校,根據教學和管理實際需要,通過統籌現有編制資源、加大調劑力度等方式適當增加編制。同時,完善骨幹教師定期到兩類學校交流的機制,推動對口支持優質學校或同一教育集團內的教師交流。此外,保障教師待遇,地處偏遠、交通不便的山區及水網密集地區的兩類學校,要因地制宜配建或集中建設教師週轉宿舍。(金陵晚報 記者 錢建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