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江蘇省政府官網公佈了《進一步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意見》,江蘇省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步伐進一步提速。到2020年,全省將建立基金省級統收統支、基金缺口分級負擔、各級政府責任明晰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
《意見》明確,為儘早實現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我省將規範統一全省政策,推進基金統收統支。嚴格執行國家和省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各地不得自行出臺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各設區市將市轄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納入市區統籌,實行基金統收統支。同時,江蘇省還將嚴格執行全省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政策,各地不得自行調整繳費比例。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確定機制,嚴格執行國家和省規定的繳費基數政策,各地不得降低企業和個人繳費基數,不得降低繳費基數下限。
《意見》要求,各地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統一的待遇政策、待遇支付項目,不得自行出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政策,不得將統籌外項目納入基金支付範圍,不得擅自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準。(南京日報 記者 許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