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辦法公佈
如何讓有限的社會救助資金,用到最需要幫助的人身上?江蘇省政府日前公佈的《江蘇省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辦法》,將進一步規範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與社會救助工作。《辦法》將自2月1日起施行。
《辦法》提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核對對象申請、接受社會救助時,應當如實向救助單位提供經濟狀況信息,對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全面性負責,不得隱瞞和虛報,並簽署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授權書。
《辦法》明確,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的內容包括核對對象的收入狀況、財産狀況、支出狀況以及其他基本情況。其中,收入狀況包括工資性收入、經營性凈收入、財産性收入、轉移性收入等。財産狀況包括房産、車輛、船舶和銀行存款、有價證券、商業保險等資産。其他基本情況包括戶籍、贍(撫、扶)養、就業、就學和殘疾人類別、等級等。核對對象不如實提供經濟狀況信息騙取社會救助的,依法予以處理,並記入信用檔案,其失信信息納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統,情節嚴重的,列入失信“黑名單”,依法予以信用懲戒。(南京日報 記者 許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