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國管公積金執行二套房“認房又認貸” 二套房可貸額度降至60萬,南京公積金政策沒變化
4月12日晚間,國管公積金中心發佈通知稱,將對二套房貸款實行“認房又認貸”,同時二套住房貸款的最高額度由80萬元降至60萬元,新政自2019年4月15日起執行。揚子晚報記者了解到,國管公積金由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負責管理,目前南京的公積金政策沒有任何變化。
國管公積金:實施差別化貸款政策
國管公積金主要是指中央國家機關及在京單位等國管單位的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以及中直公積金(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區別於北京市管公積金,國管公積金由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負責管理。
在4月12日晚間由國管公積金髮布的通知中,對部分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措施進行了調整,包括調整貸款申請繳存條件,申請貸款時的繳存時間由原來的“借款申請人應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2個月,申請貸款前12個月應足額連續繳存”,調整為“借款申請人申請貸款時應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
此外,住房套數的認定標準由“認房不認貸”調整為“認房認貸”,並將首付款比例由統一的20%,分類調整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首付20%;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之外首套住房的,首付30%;購買二套住房的,首付60%,同時二套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由80萬元降至60萬元。
通知中還明確,借款申請人的貸款期限由最長可以計算到借款申請人70周歲調整為最長不得超過65周歲;月還款額上限由“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的收入每月償還貸款後,保留的人均生活費不得低於北京市的基本生活費標準”調整為“在保證借款申請人基本生活費用的前提下,根據借款申請人所申請貸款金額、期限及適用利率,按等額本息還款法計算的月均還款額不應超過借款申請人月收入的60%。”
南京公積金:貸款政策沒變化
針對國管公積金的新政,南京公積金的貸款政策會有變化嗎?業內人士介紹,兩者並沒有關聯,南京的公積金貸款沒有任何變化,仍按照之前的方案執行。
2018年4月1日,南京市提高了公積金貸款的額度,購買首套房的最高可貸額從30萬元/人調整為50萬元/人,夫妻雙方由60萬元/戶調整為100萬元/戶,購買二套房的仍按30萬元/人、夫妻雙方60萬元/戶執行。需要指出的是,買房人只要連續足額繳存滿6個月的公積金,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且可貸額度並不與繳存年限掛鉤。
目前,南京市針對購買首套房的認定標準為: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在南京市不動産登記機構無已登記的住房;家庭成員名下無由法院、民政等有權部門出具或簽署的判決書、調解書、協議書等,明確歸家庭成員所有但還未在本市不動産登記機構做轉移登記變更的房産。
2018年4月1日還將人均住房面積標準,由32平方米調整為40平方米。以家庭為單位計算,如果現有首套住房建築面積超過120平方米,則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如果家庭現有首套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120平方米,在滿足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40平方米的條件下,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第三套房與未結清公積金貸款的,依然拒貸公積金。(揚子晚報 作者 馬祚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