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常州、淮安、鎮江3市統一對外公開省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方案。
經江蘇省委、省政府批准,2018年4月,省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常州、淮安、鎮江3市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10月26日、29日,督察組分別向3市反饋督察意見。反饋後,3市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督察整改工作,認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目前整改方案已經省委、省政府審核同意。為回應社會關切,便於社會監督,傳導督察壓力,根據《江蘇省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要求,經省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協調,3市統一對外公開督察整改方案。
3市督察整改方案均實行清單制,對省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進行了詳細梳理,共計確定160項整改任務,其中常州市56項、淮安市56項、鎮江市48項。整改措施主要包括堅決貫徹中央和省生態環境決策部署,加快推動經濟結構綠色轉型升級,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優化生態保護格局,強化環境監管執法,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等內容。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責任追究、強化督辦落實、加大整改宣傳等內容。整改方案還進一步細化明確責任單位、整改目標、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限,實行拉條挂賬、督辦落實、辦結銷號,基本做到了可檢查、可考核、可問責。
未來,省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實行清單式、表格式調度制度,緊盯地方督察整改工作情況,按月調度,及時督辦,加強通報。同時持續督促地方利用“一台一報一網”(市級電視臺、市級黨報、市級人民政府網站)作為載體,加強督察整改工作宣傳報道和信息公開,對督察整改不力的地方和突出環境問題,將組織專項督察,始終保持督察壓力,確保督察取得實實在在的整改效果。 (新華日報 作者 吳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