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江蘇沿江佈局20處砂石碼頭 確保明年底取締長江江蘇段水上過駁作業
江蘇省交通運輸廳、省發改委、省水利廳近日聯合印發《江蘇省沿江砂石碼頭佈局方案》,明確南京港、鎮江港、揚州港、常州港、無錫(江陰)港、蘇州港、泰州港、南通港等承接水上過駁作業區取締轉移的砂石碼頭的佈局安排。
江蘇沿江地區砂石運輸主要由沿江港口砂石碼頭運輸和長江水上過駁砂石運輸兩部分組成。根據港口普查數據,目前江蘇省沿江港口規劃範圍內共有砂石泊位83個,通過能力5569萬噸,其中萬噸級及以上泊位20個,通過能力3309萬噸。
在長江江蘇段水上過駁專項整治工作開始以前,長江江蘇段共有22處水上過駁點,過駁浮吊686艘,年過駁砂石2億多噸。整治後,長江水上過駁砂石運輸主要由7個水上臨時過駁作業區和1個海輪過駁點共345艘浮吊承擔,主要從長江中上游地區調入,部分從沿海地區調入,主要服務於江蘇本地及周邊地區。目前,長江江蘇段經排查核實的約700艘浮吊整合壓減至345艘;22處水上臨時過駁作業區整合為7處;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內的水上過駁和非砂石的海輪過駁全部取締,從事砂石海輪過駁的浮吊都進入指定水域。
為合理承接長江江蘇段水上過駁區取締後砂石運輸功能,確保到2020年底長江江蘇段全面取締水上過駁作業,更好服務長江經濟帶發展,江蘇省出臺《江蘇省沿江砂石碼頭佈局方案》,明確要按照“不新增岸線長度、利用已建碼頭設施、岸線使用符合港口規劃、主要佈局于規劃通用泊位區和散雜貨泊位區、具備集疏運條件及場地容量滿足要求、分層次佈局”等具體原則佈置碼頭。該方案基於沿江砂石碼頭現狀和水上過駁區取締轉移需求,在合法合規條件下,經企業自主申請並經地方港口管理部門審核,綜合考慮運輸組織、港口岸線資源、集疏運條件、場地容量等,于沿江共規劃佈局20處砂石碼頭,可形成通過能力3億噸,滿足承接水上過駁區取締轉移需求。其中,砂石集散中心8處,形成通過能力2億噸;裝卸點12處,形成通過能力1億噸。 (新華日報 作者 梅劍飛 陳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