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以基礎教育為督導重點 《南京市教育督導條例》下月實施
6月27日,南京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佈會,解讀7月1日起實施的《南京市教育督導條例》。該條例以基礎教育為督導重點,把師德師風、校風學風建設及學校招生、學籍管理、安全、衛生、健康全部納入督導範圍。
“此次以條例的形式對教育督導工作進行規範,從政府規章上升到法律層面,效力大大提升,體現了市人大常委會對教育領域群眾反映強烈問題的高度重視。”南京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員鐘連勇説。
《條例》明確,教育督導對象包括本級政府的有關部門、下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對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督導,主要包括教育改革發展任務完成情況、教育相關規劃的部署與落實情況、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教育城鄉統籌建設情況以及教育經費投入、管理與使用情況,學校辦學條件保障和改善情況等7類事項。
南京市督學隊伍共有161人,包括新聞界、法律界知名人士與紀委監委代表。未來,督學隊伍由專職與兼職督學組成,享有同等權利和義務。為體現教育督導的獨立性,《條例》強調督學不得兼任同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領導職務。另外,符合條件的學生家長也能被聘任為兼職督學,南京市民也可通過多種方式參與監督。
為凸顯教育督導工作的權威性,《條例》強調有關部門應當將教育督導報告和評估報告、監測結果作為對被督導單位及其相關負責人考核、獎懲的重要依據,南京市人大常委會也將適時組織專項執法檢查推動教育督導工作落地。(新華日報 作者 肖利民 王 甜 陳月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