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江蘇頻道消息(朱遠明 通訊員 陶正超):8月22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外公佈《關於實行最嚴格知識産權司法保護為高品質發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對有效利用訴訟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阻卻侵權行為繼續, 完善訴訟證據規則,破解權利人“舉證難”問題,推進審判方式改革,破解審理“週期長”等問題作出規範。
江蘇省高院知識産權庭副庭長湯茂仁介紹,江蘇法院知識産權司法保護理唸經歷了加強保護、嚴格保護到目前最嚴格保護的發展過程。《意見》指出,要有效利用訴訟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阻卻侵權行為繼續,緊急情況下應當立即裁定並採取行為保全措施;商業秘密即將被非法披露、作品即將被非法發表或者被熱播、被控侵權産品即將被展銷或出口等情況緊急的情形,符合行為保全條件的,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或第一百零一條的規定,立即裁定並採取保全措施;審慎審查疑難複雜案件的行為保全申請;對於知識産權的構成要件、穩定狀態及侵權可能性等難以在短時間內作出判斷的行為保全申請,應當通過組織聽證、審查證據、諮詢專家等方式審慎審查,儘快作出是否侵權的初步判斷以及是否採取保全措施的決定,及時對權屬爭議中的知識産權採取保全措施。
《意見》要求,在推進審判方式改革,破解審理“週期長”問題,要通過速裁、簡易程式等方式快速審結案件。對於事實清楚、法律適用簡單、易於作出侵權判斷的案件,通過適用簡易程式或速裁等方式快速審結。簡化文書製作。經法院主持調解達成協定並即時履行的,經徵詢當事人同意,可以在法庭筆錄中記錄相關情況後不再出具裁判文書。對於事實清楚、法律適用簡單的批量案件,可以探索採用令狀式、要素式、表格式等簡式裁判文書,簡化説理。
《意見》要求,加強對知識産權惡意訴訟等行為的規制。對惡意訴訟、虛假訴訟者,以及惡意侵權、反復侵權、以侵權為業者、拒不履行生效裁判者,建立與公共信用服務平臺對接機制,將其列入失信黑名單,向社會公開其不誠信行為;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應當依法移送犯罪線索。
一方當事人主張惡意利用訴訟程式方賠償其因此而造成的直接損失、交易機會喪失等間接損失,以及增加的合理的交通、住宿、就餐、誤工、證人出庭、公證、代理等必要費用的,應當支持。
此外,法院將依法從重處理涉食品、藥品、危險品、種子等知識産權侵權或犯罪行為。對於此類犯罪行為,一般不適用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