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南京市機關事務管理辦法》施行 鼓勵引導社會力量為機關專業化服務
機關辦公用房的使用有什麼標準?公務用車該如何管理?9月24日上午,南京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召開新聞通氣會,就《南京市機關事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相關情況進行通報。
南京日報記者了解到,《辦法》自2019年5月8日起施行,是一部全面規範機關事務管理工作的政府規章,明確了南京市機關事務管理的範疇,涉及經費管理、資産管理、房産管理、公務用車管理、資源節約管理、服務管理等內容,共9章50條。
在辦公用房管理方面,《辦法》規定,機關事務主管部門嚴格按照相關標準配置辦公用房,從嚴核定面積。南京市嚴格控制辦公用房建設,依法履行審批程式。確需建設的辦公用房,應當報本級機關事務主管部門審核。政府各部門對使用的辦公用房不得出租(借)或者改變使用功能。已經出租(借)的辦公用房,由出租(借)單位按期收回,及時移交機關事務主管部門。
在公務用車管理方面,《辦法》規定,公務用車統一實施集中採購,並按照規定配備使用國産汽車,嚴禁公車私用、私車公養,不得在領取公務交通補貼的同時違規使用公務用車。
在服務管理方面,《辦法》明確要求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應當推進機關後勤服務社會化,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為機關專業化服務。(南京日報 記者 楊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