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江蘇頻道報道: 10月10日,江蘇省檢察院召開檢察機關依法正確行使不起訴權情況通報新聞發佈會,現場發佈了10起不起訴案例。江蘇省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蔣永良出席,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院長蔡道通教授對發佈案例進行點評,發佈會由江蘇省檢察院宣傳教育處處長李建奇主持。
據介紹,近年來江蘇省不起訴人數、不起訴率均處於明顯上升態勢。2018年1月至2019年9月,江蘇省檢察機關對於刑事案件作出不起訴決定13503人,不起訴率為6.41%。在被不起訴的13503人中,因犯罪情節輕微、依法可不判處刑罰不起訴人數最多,共8961人,佔不起訴總人數的66.36%;因證據不足決定不起訴的人數次之,共3138人,佔不起訴總人數的23.24%;因未成年人涉嫌輕微犯罪並有悔罪表現適用附條件不起訴的人數居第三位,共943人;因不構成犯罪或者依法不應追究刑事責任決定不起訴的人數共461人。 從不起訴的罪名來看,危險駕駛罪、盜竊罪和故意傷害罪居前三位,共佔不起訴總人數的37.1%。
江蘇省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蔣永良介紹,不起訴是訴訟的過濾機制,是檢察機關訴前主導的重要方面。刑事訴訟法規定了五種不同類型的不起訴權,除了特殊情形不起訴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專屬負責外,對於法定不起訴、存疑不起訴、相對不起訴和附條件不起訴權的行使,江蘇省檢察機關均注重細化適用條件和流程,確保依法規範行使。近年來,南京、蘇州、常州、南通等地研究制定了危險駕駛、交通肇事、故意傷害等常見罪名的不起訴適用規範,推動依法準確行使各類不起訴權,對達不到起訴標準的案件在審前進行分流,防止把矛盾推向審判環節,對教育和感化犯罪嫌疑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據了解,近年來,江蘇檢察機關不斷更新司法理念,認真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張軍檢察長“寧失不經,不傷無辜”的要求,積極發揮訴前主導作用,充分考量不起訴權運用的正當性和必要性,對不應或不必提起公訴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努力實現“追訴犯罪者、保護無辜者、挽救失足者”的目標。(文 朱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