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確保法治政府建設責任落實 我省出臺有關督察規定
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認真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的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採取有力舉措認真實施、切實解決“要不要擔責”“擔什麼責”“怎樣督責”“怎樣追責”等問題,推動法治政府建設責任真正落到實處。
通知要求明確督察重點,根據黨政機關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上的不同定位和職責,準確把握對地方各級黨委、各級政府、縣級以上政府部門、各級黨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督察內容,切實做到督得準、督得實。改進督察方式,探索建立“互聯網+督察”信息化管理平臺,與訴訟、復議、信訪、江蘇12345在線平臺、建議提案等系統實現互聯互通,在督察線索收集、信息採集等方面實現資源共享。加強協調聯動,加強與紀委監委機關的協調聯動,推動將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納入黨委巡視巡察範圍,加強與行政審判、行政復議、信訪等有關工作的對接,凝聚督察工作合力。
通知提出,強化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結果的運用。督察單位要及時向被督察單位反饋督察結果,督促明確整改方向,落實整改責任;被督察單位要按照要求限期整改落實,並及時報告整改情況,確保整改到位。要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把督察情況作為檢驗各地各部門法治建設成效的重要標準,作為對被督察單位及其領導人員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或者監督問責的重要依據。(新華日報 作者 倪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