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南京海事法院今起履職 受理6大類108種類型一審案件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12月3日發佈公告稱,經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並經最高人民法院同意,南京海事法院于12月4日起正式履行職責。
根據公告,南京海事法院管轄自江蘇省與山東省交界處至江蘇省與上海市交界處的延伸海域,自江蘇省與安徽省交界處至江蘇省瀏河口之間長江幹線及支線水域,以及江蘇省行政區域內的港口與通海可航水域的案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海事法院受理案件範圍的規定》,南京海事法院將受理海事侵權糾紛案件、海商合同糾紛案件、海洋及通海可航水域開發利用與環境保護相關糾紛案件、其他海事海商糾紛案件、海事行政案件、海事特別程式案件等6大類共108種類型一審案件。對南京海事法院作出的判決或者裁定,當事人不服提出上訴的,由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批復和通知要求,12月4日後,武漢海事法院、上海海事法院不再受理南京海事法院管轄區域內的案件,在此之前已經受理的案件不再移送,其上訴案件仍分別由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 (新華日報 記者 顧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