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財政廳日前發佈《關於擴大農業大災保險試點範圍的通知》,江蘇省農業大災保險試點縣(區)數量由14個增至35個。
江蘇省2017年起啟動農業大災保險試點工作,試點範圍為沛縣、溧陽市、如東縣、東海縣、漣水縣、濱海縣、射陽縣、寶應縣、高郵市、丹陽市、興化市、靖江市、沭陽縣、泗洪縣以及上述14個試點縣(市)轄區範圍內的省屬農場。
結合江蘇省農業保險工作實際及前期試點情況,江蘇省擴大農業大災保險試點範圍,將南京市溧水區,徐州市銅山區、豐縣、睢寧縣、新沂市,常州市金壇區,南通市通州區、海安市、海門市,連雲港市灌雲縣、灌南縣,淮安市淮安區、淮陰區,鹽城市鹽都區、響水縣、建湖縣,揚州市邗江區、江都區、儀徵市,鎮江市句容市,宿遷市泗陽縣以及上述21個試點縣(區)範圍內的省屬農場,納入大災保險試點範圍。農業大災保險標的為水稻、小麥、玉米。根據江蘇省實際,適度規模經營主體的標準確定為50畝及以上。保險金額大幅提升,水稻、小麥、玉米的保險金額由原來最高700元,分別提升至1100元、1000元、1000元。中央財政對試點地區的水稻、小麥、玉米保險保費補貼由35%提至45%。(新華日報 作者 許海燕 孫 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