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經營類事業單位改革基本完成 “事企分開”,理順政府與市場關係
新年伊始,江蘇省戰略與發展研究中心啟動一個新的調研項目。該中心2019年8月由原省工程諮詢中心、原省宏觀經濟研究院等單位整合組建而成。作為省發改委管理的事業單位,該中心承擔圍繞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和中心工作,為制定重大戰略、重大規劃提供政策建議等職責。
省委編辦介紹,在省屬53家經營類事業單位中,原省工程諮詢中心等47家已批復改革方案、撤銷機構,收回事業編制1459名。另外6家,改革方案正在徵求相關部門意見或研究制定中。在市、縣兩級,259家事業單位已全部完成改革任務,其中轉企改制41家、撤銷103家、優化整合115家,累計收回事業編制5609名。對照中央2020年前完成此項改革的要求,我省改革進度較快。
早在2004年,江蘇省就按照“分類定位、分開管理、分別改革”的總體思路,在全國較早開展經營類事業單位改革,一共撤銷1164家、轉企改制2079家。2004年全省經營類事業單位改革後,江蘇省除了省級,只有南通、淮安、宿遷、徐州、連雲港5個市還有部分經營類事業單位。
根據中央部署要求,江蘇省2018年5月繼續開展經營類事業單位改革:對經濟效益較好和經濟效益一般但具有發展潛力的單位,推進轉企改制;對經濟效益較差、不具備轉企改制條件的,予以撤銷;對既有經營業務又有公益職能的,將經營業務剝離,公益職能優化整合。
此次改革,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從事生産經營活動事業單位改革的實施意見》,省委編辦、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等部門,出臺7份配套文件,細化國有資産監管、財稅優惠措施、人員分流安置、社會保障銜接、國有土地處置、行政辦公用房清理等方面的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1+7”政策體系為改革順利推進提供了政策保障。
具體到每一個涉改單位,改革方案都經過反復研究論證。
原省工程諮詢中心是省發改委所屬、副廳級事業單位,有事業編制人員28人。中心成立之初,主要職責是為政府投資決策提供諮詢,後逐步開展經營性業務,先後成立3家企業,聘用編外人員200多人。2018年,該中心經營收入1.27億元,凈資産規模達2.15億元。這個既有公益職能又從事經營活動,資産規模較大,人員身份多樣的單位,應該怎樣改?一方面,全面剝離經營業務,整合組建國有獨資性質的企業,繼續開展經營活動;另一方面,將其公益性職能和研究力量與同屬省發改委的4家事業單位整合,組建省戰略與發展研究中心,由財政提供全額保障,為我省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基礎性、戰略性研究諮詢服務。
原省工程諮詢中心副主任朱建剛,1997年研究生畢業後,即進入中心工作。“放棄事業單位正處職務,確實有些捨不得。”他對新華日報記者講述去留時的糾結心理,“不過,我在諮詢行業拼搏20多年,看好發展前景,再加上200多名非在編人員一起轉企,我與這支團隊很有感情。”
正在推進新公司註冊的朱建剛坦言,過去中心作為事業單位,研究、諮詢與經營業務並重,工作的著眼點沒有完全聚焦市場,而現在雖然失去了事業單位身份,但可以完全參與市場競爭,會盡全力把企業做大做強。
徐州市花園飯店以市級文物保護單位——花園飯店舊址為依託,開展飯店經營類業務,並履行文物徵集保護、宣傳展示等職能。該單位涉改人員300多名,且因長期經營狀況不佳,存在一些歷史遺留問題,難以負擔改革成本。為確保改革順利進行,徐州市政府引入國有企業新盛集團承接花園飯店經營業務,並先期承擔近3000萬元的改革成本。今後,原花園飯店在新盛集團先進的管理模式下,盡力提升經營水準,既解決改革成本問題,又實現國有資本保值增值。
省委組織部副部長、省委編辦主任俞軍表示,改革著眼于強化事業單位公益屬性,通過對職能相同、相近事業單位的整合撤並,提高事業單位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
省戰略與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林康告訴新華日報記者,中心籌建期間,原有研究工作不斷檔,中心成立後迅速開展團隊建設,加快團隊融合。9個業務處室,都按照組織決定與個人意願相結合的原則安排人員,注重人崗相適。課題研究方面,由多學科、多領域的人員組成團隊,參與制定江蘇現代化建設試點6個地區實施方案,做好年度經濟預測,提出江蘇長三角區域發展基金設立的方案……2019年底一盤點,中心扎紮實實做了不少工作。
過去,經營類事業單位依附於主管部門開展各種業務,既獲取豐厚利潤,又享受事業單位稅收等優惠政策。當然,也有一些經營類事業單位不太景氣。通過改革實現“事企分開”,有利於消解市場競爭的不公平,也能解決部分單位體制不順、機制不活等問題。
隨著檢測市場放開,原海門市建設工程品質檢測中心業務量不足,事業人員、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工作積極性普遍不高,單位發展遇到瓶頸。2019年5月,該中心經營職能整體劃入海門市交通産業集團有限公司,成立海門市建設工程品質檢測有限公司。改革前,經營主要靠承接政府項目或等老客戶上門;改革後,新成立的公司積極參與市場競爭。原來一批政府購買服務人員,經過考核轉為國有企業合同制員工,月工資由改革前的約2000元提高到4500元。(新華日報 記者 徐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