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相城區人民政府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的十六條政策意見
開發區、高新區、高鐵新城、度假區管委會,各鎮(街道)政府(辦事處),區級機關各部門,各垂直管理部門,區各直屬公司: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於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積極發揮中小企業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特製定以下政策意見(簡稱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相“惠”十六條)。
一、支持對象
相城區受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生産經營遇到困難的中小企業(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門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二、支持措施
(一)加大金融支持。
1.確保小微企業信貸餘額不下降。各銀行、地方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確保2020年小微企業信貸餘額不低於2019年同期餘額。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以及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的小微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對參加疫情防控的醫護人員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員,協調金融機構在信貸政策上予以適當傾斜,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後還款期限。(責任單位:區金融監管局)
2.確保小微企業融資成本降低。鼓勵各銀行、地方金融機構通過壓降成本費率,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特別是“三必須一重要”重點領域和資金困難的中小企業,在原有貸款利率水準上下浮 10%以上,確保 2020 年小微企業融資成本不高於 2019年同期融資成本。(責任單位:區金融監管局)
3.加強政府信貸産品投放力度。將“三必須一重要”重點領域企業納入“相科貸”“高企貸”等政府信貸産品支持企業名錄並適當放寬受理條件,同時優化相城綜合金融服務平臺線上信貸産品申請服務功能、簡化審批流程、加快信貸投放。國資地方金融機構加強對上述企業的金融支持,由區金控集團提供專項低息超短期借款(3-6 個月),借貸利率不高於同期基準利率(投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委託貸款、融資租賃、商業保理、相城科貸公司貸款等)。(責任單位:區金融監管局、區科技局、區工信局、區國資辦、區金控集團)
4.推進政策性金融産品落地。通過相城擔保與省再擔保體系對接,夯實政策性擔保職能,以支點加杠桿的形式撬動信貸資源向區內符合産業政策的企業傾斜,切實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責任單位:區金融監管局、區金控集團)
5.鼓勵金融機構提供保障性金融服務。持續開展“百行千人進萬企”活動,依託“相城金融黨建聯盟”組織金融機構組建“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小組”,通過走訪、線上顧問、遠程服務等形式,對小微、無貸企業特別是受疫情影響的企業進行顧問服務,逐戶了解企業受疫情影響情況及金融服務需求,實現企業需求與金融供給的精準匹配和高效轉化。各金融機構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原則,開闢快速審批通道,提供優質高效綜合金融服務。(責任單位:區金融監管局、區工信局)
(二)穩定職工隊伍。
6.實施援企穩崗政策。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 50%。對面臨暫時性生産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可按 6 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政策執行期限按照國家規定執行。(責任單位:區人社局、區財政局)
7.緩繳社會保險費。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産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企業,按規定經批准後,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最長 6 個月。緩繳期滿後,企業足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責任單位:區人社局、區稅務局、區財政局)
8.解決招工難問題。努力為中小企業解決招工難、用工難問題。通過相城人才網、“相城人社”微信公眾號、社區服務一體機等免費為企業提供政府網絡招聘服務;加強企業需求與本地富餘勞動力、外來務工人員的精準對接,企業招用本區就業困難人員,符合條件的給予社保補貼;對為重點企業復工復産解決用工困難的本區人力資源服務公司(職介機構)給予最高不超過 30萬元的職業招聘補貼。(責任單位:區人社局)
9.對企業職工培訓實施補貼。利用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部分資金,對企業吸納下崗失業、農村勞動力、轉崗職工和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群體就業並按規定開展培訓給予補貼。對符合條件的企業職工參加崗前培訓(含特種作業人員安全作業培訓),培訓合格的按每人 300 元標準給予企業培訓補貼。對參保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就業並開展以工代訓的,按每人每月 500 元標準給予企業不超過 6 個月以工代訓補貼。(責任單位:區人社局)
(三)減輕企業負擔。
10.減免中小企業房租。對承租國有資産類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1 個月房租免收、2 個月房租減半;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責任單位:區國資辦、各鎮<街道、區>政府<辦事處、管委會>)
11.減免中小企業稅費。因疫情原因,導致企業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産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責任單位:區稅務局)
12.延期交納稅款。對因受疫情影響辦理申報困難的中小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申報。對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三個月。(責任單位:區稅務局)
13.扶持中小企業創業園。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創業園、科技企業孵化器、創業基地等各類載體,優先予以政策扶持。(責任單位:區工信局、區科技局)
14.加強對外貿、商貿企業支持。收集外貿企業開具“新冠疫情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的需求,協調開通綠色通道,幫助企業減少損失;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餐飲、住宿、商貿等行業,根 據企業受損情況,給予一定的財政貼息支持。(責任單位:區商務局、區財政局)
(四)強化企業服務。
15.改進服務方式。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推進全程網辦,發揮“不見面”審批和預約辦件優勢,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通 過“省政務服務網、移動端 APP、郵政寄遞、全程代辦”等“不見面審批(服務)”方式辦理,為企業提供高效優質服務。(責任單位:區行政審批局、開發區行政審批局、各相關進駐部門)
16.助推企業復工。制定出臺《關於落實工業企業復工的指導意見》,下發《企業復工操作指南》,幫助企業提前做好復工準備,全力助推企業早復工、早達産;及時為復工復産企業協調解決原材料、用工、水電氣、物流、防疫物資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問題。(責任部門:各相關部門、各鎮<街道、區>政府<辦事處、管委會>)
本政策執行期暫定為自政策發佈之日起的三個月。中央、省、 市出臺相關支持政策,相城區遵照執行。牽頭部門制定實施細則,由區工信局會相關部門負責政策解釋。
蘇州市相城區人民政府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