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江蘇頻道消息: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刑法》等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如您有不服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和安排,您本人及單位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2月18日,常州金壇晨風集團42歲的製版技術員李玉龍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個人法律責任告知書》上鄭重簽下自己的名字。
“在疫情防控的關鍵階段,一定要依法保障企業有序復工復産。”常州市金壇區司法局局長何雲華介紹,近日,金壇區司法局與金壇區法院、檢察院、區委辦一同起草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個人法律責任告知書》,並以區新冠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名義下發,將法律責任告知每一個企業和每一名復工人員,為企業安全有序復工復産提供法治護航。
“這樣做,既對個人負責,也對企業負責。” 李玉龍説,他春節前回安徽滁州老家,1月29日返廠,在員工宿舍自我隔離期滿後,現已重新走上工作崗位。
晨風集團作為金壇服裝行業龍頭企業,2月17日復工後,製版、打樣兩道工序的員工80%以上已到崗,2600多人簽收了法律責任告知書。這幾天,晨風集團將聯繫專車到員工集中的安徽、雲南等地接員工返廠上班,上崗前第一件事就是讓員工簽收這份法律責任告知書。
“法律責任告知書一式兩份,一份由員工本人留存,一份由駐企特派員交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或園區管委會保存。”何雲華説。截至2月19日,金壇區351家復工企業到崗的34521名員工,都簽收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個人法律責任告知書》。
為做好企業復工復産法治保障,金壇區司法局組織編寫了8期《疫情防控法律風險提示》以及6期《涉疫防控法律解答》,並通過各平臺推送。此外,金壇區司法局還聯合區法院組建了協助企業復工服務工作小組,目前已通過線上方式為29家企業提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律建議,為16家企業提供復工指導,協助企業準備申請材料,履行復工申報手續。(文 朱遠明 張楊 蔣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