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南京出臺政策支持建築業企業復工復産 工程防疫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新華日報記者3月5日從南京市建委獲悉,南京市發佈通知,從優化各類保證金利用效率、加強合同履約變更管理、適當延長各類證書有效期等方面給予建築業企業更多支持。
通知明確,疫情期間施工企業進入南京市場,民工工資保證金保函暫緩繳存,疫情結束後3個月內,按新繳存標準辦理保函。疫情期間,南京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招標項目各投標單位的投標保證金,可以採用銀行保函、工程擔保公司保函等形式進行交納。在疫情期間竣工的工程項目,工程項目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可以簽訂工程品質保證金合同補充約定,適當降低工程品質保證金結算價款。
通知要求加強合同履約變更管理。因疫情防控造成的損失和費用增加,適用合同不可抗力相關條款規定。延誤工期相應順延,由此導致承包人停工的費用損失由發包人、承包人合理分擔。延誤工期期間,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管理人員和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受疫情防控影響,工程延期復工或停工所發生的工程清理、修復費用增加,由發包人承擔。工程復工後發包人確因特殊原因需要趕工的,相應的趕工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工程復工前疫情防控準備及復工後施工現場疫情防控的各項費用支出,由發包人承擔。(新華日報 作者 劉 霞)